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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向乡政府讨债奔波16年 法院艰难执行促和解
作者:窦晓辉 何天枢   发布时间:2007-10-24 16: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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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一位同乡政府打了16年官司的农民,手捧饱含着辛酸泪水和感恩之情的感谢信,亲自送到了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该院历经千辛万苦,终于为这位农民奔波16年的诉讼历程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2006年6月26日,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湖滨区法院举行了一次特殊的报告会——“当事人艰难诉讼历程报告会”,其中就有这位已走过16年诉讼历程的农民,他为在场的法官作了一次特殊的报告。他的名字叫黄永田,今年46岁,但其沧桑憔悴的面容让人误认为已64岁了。为了维权,他打官司从青壮年打到暮年,耗费了人生最宝贵的16年!

    时间回溯至1990年。黄永田因承包乡政府的石灰石料厂而与乡企业办(乡政府所属机构)发生合同纠纷。黄永田作为原告将乡企业办诉至湖滨区法院,要求乡企业办赔偿其因承包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该案经湖滨区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了(1990)湖经初字第62号判决书,支持了黄永田的诉讼请求。但乡企业办逾期并未履行判决义务,黄永田遂于1990年9月29日向湖滨区法院申请执行。

    湖滨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追加乡政府为该案被执行人。但该乡因财政困难,对所承担的债务一时难以履行。为此,该院本着各方利益兼顾的原则,通过积极努力,终于使双方于1991年3月3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自执行和解协议达成之后,该乡政府仍无法履行协议内容。无奈,黄永田向湖滨区法院提出了恢复执行原判决的申请。在该院的不懈努力下,乡政府仅仅履行了5000元,其余大部分款项均以乡政府财政困难为由,不予支付,致使黄永田对乡政府及法院产生了很大的意见,认为该院的执行工作不力,多次来院纠缠,直至赴省上访。面对申请人的合法请求和实际困难,以及乡政府财政困难的处境,该院工作处于两难境地,执行工作陷入困境。

    为了尽快执结该案,既要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又要避免因执行工作使本来财政就很困难的被执行人乡政府更加困难。为此,该院专门针对此案召开研讨会,分析和研究执行方案,探索执行新途径。该院将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党委和政法委进行汇报,取得了上级党委和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在湖滨区委书记宋跃的直接关怀下,该院排除种种阻挠,依法将该乡政府的一辆桑塔纳轿车,以作价80040元的价格抵偿给了黄永田。

    在2006年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中,该院将此案作为重点“骨头案”列入集中清理范围,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该院抓执行工作的常务副院长勇挑重担、率先垂范,亲自挂帅督办此案,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和背对背地说服调解。该院具有丰富执行经验的执行一庭庭长亲自承办此案,其他执行干警和法警全力配合。为执结此案,该院形成了院长直接抓、主管院长亲自抓、执行局长具体抓、执行庭长长抓不懈的执行工作格局,为该案的顺利执行奠定了组织保障。

    案件执行情况有了转机之后,黄永田的激动情绪一时得到了平息,消除了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误解。针对该案的剩余款项,仅靠乡政府的后续财政是远远不够的。该院领导班子意识到,被执行人是政府部门,执行工作还要依靠上级政府的支持。为解决被执行人的财政困难现状,该院决定为被执行人争取上级财政支援。在上级政法委的协调下,该院多次与主管全区财政工作的区领导汇报执行工作的进展情况,希望上级政府对被执行人乡政府给予财政支持,使法院的执行工作能够得到开展。最后,在该院的艰辛努力下,上级政府从财政上给予了乡政府大力支持,使乡政府筹集资金115400元,并悉数交给了申请人黄永田。至此,作为申请人的黄永田对湖滨区法院的执行工作消除了误解,切身感受到该院的司法为民情怀。

    本案虽然在各方的努力下,使被执行人乡政府履行了判决的主要义务,但因被执行人的拖延履行期限长达16年,仅产生的利息就已高达20多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黄永田不放弃利息请求权,就会出现旧账未了、新账又生的无休止状态,也将导致使乡政府再一次陷入困境。为了圆满执结该案,使双方当事人都能够彻底的从摆脱此案的困扰,该院从化解双方积怨,尽释前嫌,促进和解的立场出发,将工作重点落在了黄永田的思想根源上。

    16年的艰难诉讼历程,16年的来回奔波,16年的青春已逝!黄永田与乡政府之间的积怨之深可想而知。因此,要想转变黄永田的思想,工作难度之大可想而知。该院主管院长和执行局长亲自给黄永田做思想工作,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讲事实、摆道理,并从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角度出发,使黄永田意识到自己作为一名村民不是孤立的,而是集体的一分子,集体的发展需要每一个村民的支持和参与,只有集体发展了,才能为村民个人提供更好的发展前景,要有大局意识、集体意识和发展意识,动员其放弃部分利息请求权。与此同时,在该院的努力下,被执行人乡政府也诚心诚意邀请黄永田到乡政府,共同畅想乡镇企业的发展前景,使双方站在共同的立场上去考虑乡镇企业和村办企业的发展思路。在该院无数次苦口婆心的艰难说服之下,黄永田终于被该院认真负责、高度敬业的精神而感动,自愿做出让步,放弃了部分利息请求权。在给黄永田做工作的同时,该院也要求被执行人能积极主动的履行义务,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履行义务做准备。

     最后,在该院的艰苦努力之下,双方最终再次达成和解协议,黄永田放弃部分利息请求权,被执行人乡政府于2006年5月底至2007年4月20日期间,分三次支付黄永田16年来的利息共计80000元,此案终结。被执行人乡政府履行了约定的全部利息。至此,这起长达16年之久的执行案件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申请人黄永田在接到最后一笔执行款后,激动之情溢于言表,通过鸣炮和送感谢信的方式表达其对湖滨区法院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



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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