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法院工作

论新时期如何确保司法公正
作者:孔祥华    发布时间:2007-10-26 11:46:00

AD IN PAGE
    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是司法工作永恒的主题,是党和国家对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者的根本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期盼,也是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者为之奋斗的目标。在新时期人民法院要如何来确保司法公正呢?新时期人民法院要结合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努力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

一、强化法官政治思想建设,是确保司法公正的根本。

要确保司法公正,首先要有正确的政治思想。政治思想方向错了,司法公正也就无从谈起。在新的时期,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这个根本,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思想作风整顿。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学习领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法官法和公务员法,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教育和以公正无私、廉洁勤奋、严肃执法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教育,强化广大法官的宗旨意识意识、大局意识、廉洁意识、和公正司法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一身正气展示人民法官的光辉形象。

  二、提高人民法官的综合素质,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基础。

世间一切事务中,人是第一重要的因素。司法工作也不例外,尤其是实现司法公正更需要高素质的司法人员。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主要指提高司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和办案能力。因此,提高司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就成了实现司法公正第一重要因素。提高司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最主要的就是要加强学习,既要学习政治、经济、法律,又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这是法官素质的基础。学习的中心是要掌握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使这一理论转化为坚定的思想、信念,转化为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转化成公正司法的实际能力。要加强对法官的业务培训,让每一个法官精通法律规定,理解立法精神。要实现司法公正单靠个体的素质是不够的,还必须提高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高素质的个体多了,队伍的整体素质也就加强了。抓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必须从个体抓起,才能为实现司法公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  三、完善法院管理机制,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关键。

  司法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查找不适应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不适应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之处,有针对性的加强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审判流程管理,以法官管理为中心的法院队伍管理和以制度建设为中心的司法政务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强化责任,为加强司法管理、依法履行好审判职能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全面提高司法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法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审判工作专业化要求的人事管理制度,把好进人关,从源头提升法官队伍素质;进一步深化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充实审判力量,保障审判工作的正常运行,为确保公正司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  四、健全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是确保司法公正的保证。

  法律是靠拥有执法权的人来实施的,而没有监督和不受制约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也是容易偏离公平的航向和公正的航道。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是司法公正和司法规范的根本保证。因此,健全和强化对执法者的监督制约机制就成为保证司法公正十分重要的措施。对执法者的监督制约分为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外部监督主要是指党的监督、权力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等监督,这种监督是保障司法者司法公正的外部因素和条件;内部监督主要是指审判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监督,其中的审判监督是根本,从源头预防不公正和不规范,这就要求要强化院长、庭长、审判长对案件的监督管理责任,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严把质量关上;要强化对合议庭独任审判员和对执行员的监督制约。内部监督是保障司法者司法公正的内部因素和条件,外部监督是通过内部监督来实现的,两种监督互为条件、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司法公正。健全和强化这些监督制约机制,既可以使执法者不能、不敢随意偏离司法公正的轨道,也可以使可能或者已经偏离了公正轨道的司法人员的越轨行为得到及时纠正。

  总之,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永恒主题。确保司法公正,任重道远,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扎实工作,为确保司法公正而继续努力。

    作者单位: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张涵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全国人大常委会拟批准中科民商事司法协助协定 ·债务人公证放弃继承被判无效债权人起诉公证处侵权被驳回
·山东费县法院全面推行基层法庭司法日志制度 ·回应现实 司法在进步
·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新征程 ·聆听司法进步的足音
·南昌:丈夫为私吞财产“借”妻公证 ·循环经济发展中的司法功能定位
·浅论保障司法统计数据准确、全面、系统的路径 ·靠公开拉近司法与民众的距离
·评论:司法可以改变历史 ·关注民生的司法才能赢得群众拥护
·林祥国批示推广新沂法院工作经验 ·房子“无端”被卖 七旬老太状告公证处
·保全证据未侵权 合法行为受保护 ·殴打公正执法者是对法律尊严的公然践踏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