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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努力构建和谐法院
作者: 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明义    发布时间: 2007-10-30 09: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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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是人民法院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我们襄樊市樊城区法院结合实际,围绕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充分发挥文化促进队伍建设的积极作用,全面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新格局,努力构建和谐法院,取得显著成效。

    构筑学习平台。法院文化对树立法官形象、打造文明法院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我们加强了调研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以调查研究为基础,形成全院动手,人人参与的新格局,适时开展审判操作、法律思想、制度管理、案例评析等各调研和探讨活动,并注重调研成果转化,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走出一条边审判边研究的审判新路子。

    营造学习氛围。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引导干警树立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观念,培养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良好习惯。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把法官引入课堂,进行系统地学习,既为法官提供了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也提供了一个学术探讨的讲台,最终形成学风浓、正气盛、事业兴的良好局面。

    建好文化庭廊。我们在当事人和法官可以共同经过的楼梯、走廊、大厅等地方,置放一些名人名言、警句、格言,使法官和当事人经常受到教育和启发;在接待室、调解室等需要沟通对话的地方,置放一些简单明了、通俗上口的法理谚语,使法官和当事人都能受到激励和约束;在办公室、文化活动室等法官办公活动的地方,有法官自己的座右铭和志向爱好表示。让全国优秀法官宋鱼水同志“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工作追求,成为法官的追求;让蒋庆同志“钱不可贪、文不可抄、官不可讨、天不可欺”这样感人至深的人生格言,成为法官的座右铭。同时,还提供一定的空间和场所,使每一个法官业余创作的文学、艺术、书法、绘画、摄影等作品及其它才艺得到展示,努力营造一个与法律文化、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文化氛围。

    开展文体活动。我们以培养职业群体意识为出发点,倡导正确的价值观,用强大的群体主导价值去影响个体的价值意识和行为规范。逐步建立文化团队,如蓝球队、乒乓球队、羽毛球队;逐步建立法学理论、文学艺术兴趣小组、棋牌、书画摄影小组,定期进行训练,适时组织对外交流,增强团结、协作,奋勇争先的精神。用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陶冶干警的情操,提高干警的素质。

    完善配套机制。我们安排一定数量的经费,建立学习奖励专项基金,对于采写调研、信息、宣传取得成就的人员,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于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及时任命审判职称,同时可报销5000元的学习费用。健全促学的配套机制,让干警学有所比、学有赶超,激发了干警崇尚知识、追求知识的热情。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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