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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里山下好法官
——记徐州市九里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明芹
作者:段绪朝 发布时间:2007-10-30 11: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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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风景秀美的千年古战场九里山下,有这样一位女法官,她从书记员到审判员到副庭长,在民事审判一线默默奋斗了近二十年,她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和称颂。她,就是江苏省徐州市九里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明芹。
坚持正义,维护公平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生命,吴明芹深知自己肩负的职责就是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她自省、自警、自律,廉洁奉公,执法如山。在处理缪某等人诉某环保局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方人数众多,认为被告是政府机关的职能部门,法院会官官相护,对法官产生了不信任。被告还到处反应情况,对吴明芹同志无端猜测。在这种情况下,她不计个人得失,排除各种干扰,严格依法办案,查明事实、明辨是非,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案件的双方赢得明白,输得服气。最后原告彻底消除了对吴明芹同志的误解,案件审结后,原告为表示对吴明芹同志的歉疚和感谢,敲锣打鼓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 意真心诚、善解诉争 民事案件中许多纠纷都是发生在家庭成员或亲戚之间,是理不清、剪不断号称难煞清官的家务事。但这些纠纷却破坏了家庭生活的宁静平和与幸福,解决不好还容易造成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的和谐。因此,吴明芹处理这些案件并不把目光仅仅盯在如何结案上,而是对能否从根本上彻底化解矛盾、恢复当事人之间的原本和睦的关系倾注了深深的关注。 原告肖某某与被告肖某系父子关系,1996年原告肖某某建住房一套。后被告结婚后一直居住在楼上,原告夫妻俩居住在楼下。原被告双方发生矛盾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搬离原告方住所。父子俩的关系陷入了僵局。吴明芹接手该案后,对双方展开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从亲情、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等方面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促使父子俩消除了矛盾,父亲原谅了儿子,同意儿子继续居住此房,儿子也保证要尊重老人、孝敬父母、与父母和睦相处。一家人高高兴兴地一起感谢法官回家了。 还有一起案件,也是被吴明芹以春风化雨般的调解,解开了当事人之间心中的疙瘩。案情是这样的,丈夫因公死亡,婆媳为了抚恤金产生了矛盾,官司打到法院。吴明芹并没有向双方宣讲法律冷冰冰的规定,而是先通过唠家常,用亲情来打动她们。在聊天的过程中,把法律规定的内涵,用平民化的语言表述出来。最后,婆婆说:“我也不是在乎那几个钱,就是心里憋屈得慌”。儿媳妇也面红地叫了声:“妈,我错了,不该和您老赌气”。案子不仅就这样轻松地审结了,原来闹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的婆媳双方在吴明芹的调解工作中又重归于好,感情更深了。 情系群众、无私奉献 民事案件大都是家长里短的小事,但吴明芹认为,这些看似琐碎的小事,对老百姓来说却是事关重大的大事。为了真正处理好这些纠纷,她不怕苦、不怕累、无怨无悔、无私奉献。在审理一件宅基地案件中,为查明事实,她冒着寒风,亲自下到乡村,实地测量取证,把工作做到当事人家门口、做到当面。争议双方当事人看到这位女庭长如此不辞辛苦,放下法官架子,也都不好意思了,气也消了一半。吴明芹用女性特有的“和风细雨”,向他们作邻里之间应当和睦相处的调解工作,调解还没有进行到一半,被告便说道:“法官,就冲您今天下来,态度这么好,你说咋办就咋办了。”还没有等到被告说完,原告就表示:“官司不往下打了,一切都由法官现在断了”。结果,原被告双方互相谦让起来,案件不仅以双方和好互谅互让达成协议结案,还都和吴明芹成为了贴心人。 在审理刘某诉某医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吴明芹同志多次调解未果,考虑到原告因事故而急需资金的困难情况,她及时依法作出了判决,因刘某的后续治疗费没有实际发生,故对这部分诉讼请求没有支持。判决后双方当事人都认为感到吴明芹同志热情真诚可靠,是值得信赖的好法官。因此对于后续治疗费的问题,双方都到法院要求吴明芹继续做协调工作。此时,案件已经审结,应该说吴明芹同志的工作已经做完,但吴明芹同志从真正为当事人解决纷争,彻底化解矛盾的态度,又不辞辛苦地为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劝说、协调工作。终于,双方对后续治疗费达成了一致意见,吴明芹又积极督促被告及时主动地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双方均表示满意,原告还向法院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吴明芹同志在民事审判岗位上一干就是近二十年,多年来,她审理的案件超过2000件,但没有一件不合格案件,也没有任何一件案件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卓越的工作业绩获得了大家的认可,多次被本院和区委区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被上级法院评为优秀法官和调解能手。她还作为江苏省妇女联合会的代表,光荣地参加了江苏省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吴明芹,这位古战场边的女法官,正以坚实的脚步、崭新的风姿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道路上书写着奉献的诗篇。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张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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