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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讨薪工人封堵国道担责
作者: 徐林林    发布时间: 2007-10-31 15: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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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0日下午,深圳华洋印务有限公司多名工人,因不满被公司拖欠工资,将107国道西侧(宝安往关内方向)封堵,造成交通拥堵达1小时之久。后在有关部门劝解下,工人回厂。宝安区劳动局现场办公,责令公司当天发放拖欠员工的工资,并表示将严肃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南方都市报10月31日:《深圳讨薪工人封堵107国道造成大塞车》)

    在不少地方政府三令五申封杀所谓负面报道的今天,这样的消息能够见诸报端实属不易。若换个地方,只怕报社老总此时此刻正无可奈何地在作检讨。然而,事实上,这一负面报道所产生的正面社会效应却不容低估。它至少可以再度引发我们对劳动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追问,对政府相关部门日常行政作为的质疑,进而完善相关机制,减少或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首先应该肯定,不管出于何种原因,聚众封堵国道,是一种不能容许的极端行为。但问题在于,究竟是谁将众多工人“逼”到107国道上去的?据悉,近来,华洋印务公司发放工资越来越拖延,开始是十几号,后来是二十几号,10月份到30号还没发。但公司跟员工签的合同上却清楚地写着每月7号发工资。不仅如此,一连数月,公司对拖欠工资连个简单的说明也没有。而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从这个层面来看,正是公司高管没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回事,才引发了此次封堵107国道的群体性事件。

    此外,当地政府劳动部门也难辞其咎。劳动法第八十五条强调,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试想,如果劳动监管部门坚持常态执法,华洋印务公司怎么可能一再拖欠工人工资?如果相关执法人员的耳目稍微灵验一点,又怎么可能事先对工人抱团“闹事”一无所知,直到国道被堵这才如梦初醒,发现后果很严重?

    眼下,我所担心的是,在这个“严肃追查”的过程中,当地相关部门会不会把上路封堵国道的工人作为重点“整治”对象,而对公然违反劳动法,诱发这一极端事件的公司高管网开一面,最终,将自己理当承担的行政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让我们拭目以待!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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