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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视察”不如“侦察”
作者:陈文祥 发布时间:2007-10-31 16: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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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走过场、形式主义,市人大代表在视察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时,可事先不向视察单位打招呼暗访和“突然袭击”,以便了解最真实的情况。昨日上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
就在前两天,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人大代表,分五路到各区视察“五小”行业和“六乱”整治工作,一些“五小”店铺却关门闭客,躲避代表视察。不难想象,如此的视察效果会不会沦为走过场?不知,在众多的代表视察中,有多少“近半店铺关门躲避”应付视察的手法?又有多少代表不知不觉成了“赏花人”? 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了解真实的、客观的社情民意,更是代表履行其权利和义务的职责所在。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人大组织代表视察,大多是常规出牌、公开亮牌——兵马末动,粮草先行!视察内容,视察要求,视察时间,早就向被视察方“广而告之”,以至于对方“全员发动,各显其能”,营造一个个让代表“赏心悦目”的人造景观来。如此的视察,不会视察到什么真实的东西。 当人大代表祭起暗访公器,变视察为“侦察”,好处至少有,首先,斩断了弄虚作假的后路,何时视察,谁来视察,视察什么,被视察方全然不知,就不能事先作粉饰功夫;其次,破解了迎来送往的虚功,暗访既没了固定的汇报,固定的现场,固定的材料,更无需兴师动众,形式主义没了市场,一切“原生态”视察,提高了视察质量,更降低了视察成本;三是增强了越位争先意识,如何保证人大代表暗访时不出岔子只出彩,这就得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以实绩应对暗访,这无形增加了人大代表视察的含金量。 来源:新华网—钱江晚报 编辑:薛勇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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