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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响更加和谐的音符——十七大代表开晓青访谈
作者:张 浩 发布时间:2007-11-02 09: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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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高原“夏都”更加绚丽多彩。10月24日中午,参加党的十七大的青海政法系统唯一的代表,达日县法院院长开晓青满载着收获回到了西宁。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开晓青仍然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激动地说,作为一名高原基层法官能当选为十七大代表,在人民大会堂聆听胡锦涛总书记的报告,在那神圣的时刻,我的心情无比激动和自豪,同时也感到自己肩负的担子更重、责任更大。 开晓青说,我感受最深的就是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提出的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尤其是关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权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论述,为人民法院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给全体法官做好审判工作增强了信心。 开晓青表示,自己一定要带头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盛会”为契机,结合实际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树立大局意识,坚持党的领导,作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表率。二是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健全巡回审判制度,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方便人民群众诉讼;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把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紧密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化解和减少社会矛盾。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严格、公正、文明司法意识和观念。四是健全工作机制,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探索适应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的审判管理方式。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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