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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位置: 刑事案件

为争建筑工程温州近两百人群殴 52名滋事者获刑
作者:谢保华   发布时间:2007-11-02 11:03:55


宣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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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11月1日,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特大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52名被告人被判刑罚。主犯徐顺朗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王跃汉被判处有期刑七年六个月,徐上环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徐贤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到四年六个月不等。此案是目前整个温州地区个案中被告人人数最多的刑事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为了争夺苍南县龙港镇砖瓦村在龙湖路的建筑工程,被告人徐上环等人与另一被告人徐贤豪等人多次发生纠纷。2006年11月26日下午,被告人徐上环、徐顺朗等纠集社会青年一百多人携带刀具、自来水管等斗殴械具,强行把打桩机运进龙湖路工地。被告人徐贤豪等人得知消息后,也纠集社会青年七八十人准备好刀具、自来水管等前往阻止施工。碰面后,双方部份人员发生斗殴并相互追逐,由于徐贤豪一方人员相对较少,斗殴开始后不久便开始四处逃窜。警车到场后,双方人员均逃离现场。另查明,被告人徐顺朗、王跃汉等人还发起了其他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的犯罪活动多次。

    法庭认为,被告人徐顺朗、王跃汉、徐上环、徐贤豪等人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为逞强争霸,准备器械积极参与聚众斗殴,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其中被告人徐顺朗、王跃汉等人无视国法,结伙或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结伙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还有数名被告人无视国法,又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又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做出如上判决。

    另悉,本案涉案人员近200人,除本案外,现已另有近50名犯罪嫌疑人陆续归案,还有近百人在逃。



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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