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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丈夫为私吞财产“借”妻公证
作者:吴云 陈长权 刘太金   发布时间:2007-11-02 15: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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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南昌市民刘某和“妻子”到某区公证处,办理委托出售房屋的公证手续。没过多久,刘妻惊奇地发现,家里的房子被抵押出售了。原来,刘某为了私吞夫妻共同财产,找来一名和妻子长得很相像的女子冒名顶替。11月1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南昌市房产公证市场十分混乱,借“老婆”公证、争抢公证、遗漏代位继承人等现象逐渐增多。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是对公证人员的违规行为处罚偏轻。

    调查:公证处难查公证材料真假性

    记者采访发现,近年来,随着南昌市房地产市场的升温,房产公证的业务量占了公证部门的绝大部分。业内人士称,由于南昌市10多个公证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没有级别之分,各公证处公证员出具的公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加剧了各公证处之间的竞争,大家纷纷抢食南昌公证市场这块“蛋糕”。在这种情况下,降低公证门槛、放宽条件限制就成为必然。

    另外,对公证申请人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目前由于鉴定手段缺乏、时间及精力不足等多种因素,公证处难以调查清楚这些证件和资料的真假性。

    法院:房产公证使审判工作很被动

    据西湖区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在审理涉房产公证文书的案件过程中,发现公证申请人隐瞒事实的情况比较普遍。部分公证机关在办理此类公证的违规行为,一方面损害了公证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使得法院的审判工作很被动。如果有的公证当事人去世,法院只能根据第一手资料或公证笔录进行推测,并到有关部门鉴定,将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

    司法局:发现违规公证可举报

    房产公证混乱的原因何在?南昌某律师事务所李律师称,法院在审理这些案件时,发现违规进行房产公证的现象,通常情况下,仅仅要求公证处撤销公证,却很少有人追究公证处和公证人员的责任。李律师认为,有关部门对于公证处和公证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罚偏轻,是导致目前房产公证混乱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

    对此,南昌市司法局公证处程处长告诉记者,为规范公证执业环境,该局已建立了相应的投诉处理办法。市民可以对公证处和公证人员的违规违纪现象进行举报。一旦查实后,将严肃处罚。但目前,还未发现违规违纪的公证处和公证人员。



来源:新华网-新法制报
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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