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立法

“两高”调整刑法罪名 新增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作者:田雨    发布时间:2007-11-06 17:25:07

AD IN PAGE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公布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对适用刑法的部分罪名进行了补充或修改,调整后的新罪名于即日起施行。这一补充规定取消了原来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修改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介绍,“两高”此次对刑法新罪名进行调整,是依据刑法修正案(五)、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作出的。

    这一补充规定依据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增加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虚假破产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违法运用资金罪”“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开设赌场罪”“枉法仲裁罪”等新罪名。补充规定还取消了原来的“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罪名,修改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取消了原来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修改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取消了原来的“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罪名,修改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取消了原来的“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罪名,修改为“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取消了原来的“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罪名,修改为“违法发放贷款罪”;取消了原来的“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罪名,修改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取消了原来的“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罪名,修改为“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取消了原来的“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修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依据刑法修正案(五)的规定,补充规定增加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等新罪名。



来源:新华网
编辑:崔真平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肯尼亚制订新的石油和天然气法草案 ·美众议院通过反期货市场投机法案抑制投机行为
·《全民健身条例》提交国务院法制办 有望尽快颁布实施 ·国资委就《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答问
·国资委公布央企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 ·专家吁定个人信息保护法 非法出售行为或将究责
·防止生物遗传资源流失 专利法修改剑指基因窃取 ·解读循环经济法:城市建筑政府不能想拆就拆
·全国人大:删“水电累进加价”条款并非叫停 ·循环经济促进法确立六项制度促进循环经济
·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等三部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民政部就汶川灾区人员婚姻登记证明问题出台意见
·国家发改委:地方和部门规章清理工作基本结束 ·法律为什么要具有“人的温度”
·泰国批准乞丐条例草案 乞丐可持证行乞 ·能源法在制定中 将修改电力法制定石油储备条例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