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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笔误3000元成"3000仟元" 男子被追债三百万
作者:冒群   发布时间:2007-11-07 11: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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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仅借了朋友3000元,接到的却是300万元欠债诉状。借钱人拿起3年前写过的借条仔细一看,才发现“3千元整”被自己误写成了“3000仟元正”。

  记者昨日从南京玄武、栖霞、秦淮、建邺等多家法院了解到,时近岁末,南京各级法院受理的各类借贷官司多了起来。法官表示,许多借贷官司的病根早在借贷期间就落下了。

  马虎人差点成了“冤大头”

  日前,市民张先生手持一张借条来法院起诉朋友许先生,要求许先生立即返还其借款300万元。对张先生的起诉,许先生在法庭上大喊冤枉。许先生说自己3年前确实写过借条,但自己记得清清楚楚当时仅仅借了3000元,并非是300万元。

  法庭上,许先生拿起那张借条仔细一看,只见上面写着:“今收到张某某人民币3000仟元正。”借条下方有许先生的亲笔签名和还款日期。“我当时出了场交通事故,对方要我赔。”许先生百般解释。许先生说,自己3年前开车出了场交通事故,为了赔偿交通事故受害方损失,才向朋友张先生借的钱。当时,受害方提出的赔偿总金额也只有15万元,自己把家里所有的亲戚朋友的钱都借遍了,才筹齐赔偿款。所以,根本不可能向张先生借300万元。

  经过法官调查,张先生表示,借条上的“3000仟元正”是许先生自己认可的,至于当时自己借了许先生多少钱,他也“记不清楚了”。

  法庭调查后认为,许先生写的“3000仟元正”应是“3000元整”的笔误。当庭判决许先生返还给张先生3000元。听到判决,许先生表示回家以后一定要注意学习,不能再闹笑话了。

  写白字6万借款成600元

  与许先生一样,市民周女士也是由于书写借条不规范,差点输了官司。5年前,在环北市场做生意的周女士借给徐女士6万元,徐女士当场写了一张借条给周女士,表示1年后就还。1年后,由于徐女士迟迟不愿还钱,周女士和徐女士为此发生矛盾。周女士为了要债将徐女士打伤,被带至派出所。从派出所出来后周女士一气之下拿着借条,将徐女士告到法院,要求徐女士归还借款。在法庭上,徐女士的代理律师指着身上的一张借条说:徐女士的借款是600元而非6万元,理由是借款上“6”后的文字是“单人旁加‘万’字,字典上没有那个字。周女士实际写的应是“佰”字。

  法庭经过笔迹比对,发现徐女士在其他场合也确实曾用单人旁的万字表示“万”的意思,符合她一贯的书写习惯,而不是“佰”字的误写。为了证明自己借的确是6万元,周女士还向法庭提供了她在银行的取款凭证。据此,法院最终判决徐女士归还周女士借款及利息6万余元。

  法官提醒借条书写要规范

  审理法官表示,这种借条书写不规范的情况在法院审理的借贷案件中经常可以看到,给案件审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市民在民间借贷活动中,书写借条千万要规范,债务人、债权人、借钱金额、还款日期、利息等关键信息一定要写清楚,尽量不用错别字,否则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借条上的金额最好用阿拉伯数字和汉字大写同时标注,以防止别人移花接木篡改借条。借条的最后,一定要由债务人和债权人亲笔签名,最好有保证人和见证人签字。



来源:中新网-南京晨报
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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