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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红心鸭蛋"案终审有果 "黑心"商贩领刑两年
作者:
丁力辛
发布时间:
2007-11-08 09:46:51
朱来永签收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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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红心”鸭蛋牵出的“黑心”商贩朱来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有了终审结果: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朱来永的上诉,维持井陉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4万元的一审判决,并于今天向朱来永送达了刑事裁定书。
朱来永是河北省定州市庞村镇小西大村人。自2005年4月,朱来永开始收购和推销“红心”鸭蛋,后听说鸭子吃了有“红药”的饲料可产“红心”鸭蛋。为了能多收“红心”鸭蛋,朱来永先后从化工商店购买20多公斤非食用化学品油溶红,并将油溶红提供给河北省井陉县高新生等个体养鸭户,还教给他们配料方法。高新生等个体养鸭户生产的12400公斤“红心”鸭蛋全部由朱来永贩卖给新安县国华食品加工厂,经国华食品加工厂加工后销入市场流通。 今年9月27日,井陉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朱来永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4万元。朱来永不服,提出上诉。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来永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来源:
人民法院报
编辑:
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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