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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位置: 刑事案件

北京:老总情人雇凶砍伤人大代表被判刑
作者: 李婧   发布时间:2007-11-08 10: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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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总情人雇凶砍伤人大代表被判刑  

2007年11月08日 10:13:37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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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记者获悉,人大代表遭报复被当街砍伤案有了新进展——被告人张宏等人向二中院提出上诉,要求轻判。张宏的辩护律师许昔龙透露,目前该案的最大争议点在两份结论不同的伤检鉴定及张宏是否真正指使过秦梦樵报复受害人。

  事发 人大代表当街被打

    今年9月,北京国泰东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宏以及他的情妇秦梦樵等6人领到了判决书。因雇凶伤害北京市供销总社朝阳区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李某,6人分别被判了刑。其中秦梦樵获刑6年半,张宏获刑6年。由于李某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朝阳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此案一度吸引了众多眼球。

    去年4月11日9时10分,54岁的李某从朝阳区甜水园交通银行出来走到自己的车旁,突然后脑被东西砸了一下,李某当场坐在了地上。随后,李某感到自己身上、脸上遭到了猛烈的攻击,砍刀雨点似的落下来。一阵乱砍之后,行凶的几个人向东打车逃离现场。李某被同事送到医院时,已经浑身是血。值班的医生经过初步诊断,检查出其头部、背部、上肢、腿部都有伤。李某受伤之后,他自己就想到了最有可能报复自己的人。北京国泰东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宏在第一时间被圈进了该案的嫌疑人名单里。

  案破 情人替老总复仇

    去年5月12日,张宏和他的情人秦梦樵双双被公安机关带走。据了解,张宏与李某从2003年开始合作开发房地产。2003年10月,张宏的国泰东方公司与朝阳区供销社下属公司北京欣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了北京欣和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六里屯地块。后来,因朝阳区要统一规划市政建设,此项目不具备开发的条件,供销社的领导班子决定终止欣和公司与张宏公司的合作。于是,张宏与李某之间的经济纠纷产生,张宏还将李某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巨额赔偿。

    秦梦樵是张宏的情人,也是张宏身边的得力助手。对于欣和国泰的事情,张宏多次向秦梦樵诉苦,说李某一直在推脱责任、不解决问题。秦梦樵也因此对坑骗男友的李某窝了一肚子火,主动向张宏提出要“打他一顿出出气。”

    据了解,在法庭上当律师问秦梦樵为什么要作这样的事情时,秦梦樵说了两个字:“为情!”秦梦樵接着解释,因为喜欢张宏,不忍心看到张宏因这次合作纠纷得不到解决而睡不好觉,自己将此事“解决”了,可以让张宏舒服些。

    张宏当庭说是在秦梦樵买通打手之后,才知道这件事的,他亦因此对她发了脾气:“打他(李某)是解决不了事情的。”

    上诉 两份伤检结论成焦点

    在开庭时,法庭以幻灯片的方式播放了李某受伤后的惨状。可是关于伤情,出现了两份结论不一致的报告。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认定李某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朝阳公安分局法医检验鉴定所的鉴定则是轻伤(偏重)。

    记者了解到,辩护律师上诉的主要理由之一是要求法院采纳轻伤鉴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被害人的伤情实在不能认定为重伤。”律师许昔龙告诉记者,根据法律,如果被害人有三处伤势属于“轻伤偏重”,综合整体伤情,可以被鉴定为重伤。但是在本案中,李某只有两处伤情接近重伤,其他的伤害均属于轻伤。“但是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的鉴定人员在报告中写道,‘参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符合重伤的结论’。”许昔龙律师认为,鉴定报告要使用确定性的语言,结论要严格“依据”法律作出,而不是“参照”。退一步讲,本案重伤或轻伤存在疑问时,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也应采纳为轻伤的那份鉴定结论。

    许昔龙告诉记者,这两份鉴定结论将决定张宏等人的命运。“如果采纳轻伤的结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张宏等人所犯的罪名量刑是三年以下;如果是重伤,量刑就在3年以上。”据悉,目前该案仍在二审的审理中。



来源:北京晨报
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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