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来到该县三门闸乡陈坡村执行一起赡养纠纷案件。4名被申请人都连忙拿出自己当年应该给付的赡养费用主动交给执行人员。4人还不约而同地说:“明年的费用,我们主动履行。” 申请人刘三妮今年已是78岁高龄,一生共生育4个儿子。因家庭琐事纠纷,4个儿子均不同意赡养老人,无论村委怎么调解,都无济于事。无奈,老人于2005年10月将4个儿子告上法庭。同年11月,法院判决4个儿子每月支付给老人生活费30元,于每年的11月2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的生活费。判决生效后,4个儿子不但不履行,反而虐待老人。刘三妮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人员向4个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时,被执行人的表现惊人的相似:大儿媳妇拉着警车不让走,要坐不掏钱的车;二儿子说:“我还没做过监狱呢,用警车送着,也不用拿车费,多好呀!”老四干脆躲着不和法官见面,其爱人声称已经和他离婚,你们把他抓走,可以吃不拿钱的饭了。执行人员经过多次做工作,收效甚微。
在执行通知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法院依法对4个儿子采取了强制措施,每人罚款300元,拘留10天。拘留所里,4个儿子才感到后悔,履行了义务。然而到了2007年,4人仍不履行,老人再次申请执行,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的情景。
目睹了4个儿子虐待老人的行为和执行场景的村民们都说:“还是法律有威严,这样的儿子早该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