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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特殊的执行案
作者:丁恩友 发布时间:2007-11-13 11: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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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下午3点多,王娟一家还在路口焦急地等待着法院的执行人员将她不满周岁的女儿送来。
“怎么还没来,不会又出什么事情吧?”王娟的母亲轻轻地念叨着。“今天要是还讲话不作数,我就和他们一家拼了!”王娟的父亲怒气冲冲地说。“唉,这是造的什么孽啊!”王娟的奶奶眼里含着泪。 “来了,来了!”王娟的妹妹高兴得跳着喊起来。所有人都已经看到小路的远处隐隐出现了一辆警车。王父对一个手里拿着一挂鞭炮的小伙子喊道:“车一进院子你就点。” 很快,一辆法院的警车缓缓驶进院子。车还没停稳,王娟便迫不及待地拉开了车门,跳上车去从执行女法官戴寻怀里将孩子抱了下来:“宝宝,想死妈妈了。”王娟的妹妹跑过来了,从王娟手里抢过孩子:“来,我抱抱。” 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长高志宏、副局长魏先明都笑着下了车。王父紧紧握着高局长的手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辛苦了!今天无论如何要吃了饭走。”高局长看了看表说:“不行,太晚了,我们要赶轮渡。你让王娟到魏局那里办下结案手续就行了。”魏副局长看着王娟颤抖着填写文书的同时,心里也感到一阵轻松。因为这起离婚案件的执行曾经让他很是棘手。 今年“五一”长假刚过,魏副局长就接手了一件执行案件,执行标的居然是交付一个刚刚6个月大的小女孩。申请执行人王娟和被执行人侯希纯分别为孩子的母亲、父亲。双方在4月30日调解离婚,孩子由母亲王娟抚养。但侯希纯没有将小孩交给王娟,而且在王娟接孩子的时候双方还打了一架。王娟便怒气冲冲地到法院申请执行。 魏副局长向王娟心平气和地了解有关情况。开始王娟不作声,许久才将原因说出来。原来在王娟生孩子后就带孩子住回了娘家,侯希纯为照顾他们母女也随同住了过来。在今年一月,双方发生矛盾,侯希纯赌气回了自己的家。王娟因一直在生气,在其家人的怂恿下将女儿抱到侯希纯家,丢下女儿就走了。过后又后悔,思女心切,再次到侯希纯家要看女儿。侯家怒其狠心,不负责任,拒绝其要求。王娟甚至给侯家的人跪了下来,侯家始终没有同意。王娟越想越气,认为自己还受到了侮辱。在大年三十的晚上带着妹妹到侯家大闹了一场。由此两家的矛盾越积越深,直至起诉离婚。 魏副局长了解情况后,感觉这件案子很棘手。从法律上讲,以人身为标的的执行案件是不宜采取强制措施的,只能以说服教育为主。但双方积怨太深,且又都在气头上,工作难度较大。 魏副局长先到侯希纯家了解情况。接待他的是侯希纯的父亲,魏副局长说明来意后,侯父热情的招呼执行人员到客厅坐。侯父说侯希纯已经到广东打工去了。侯父滔滔不绝地说着自己的儿子如何没用,这个媳妇怎么哄他们二老的钱,又如何狠心丢下还在吃奶的孩子,他们两老又是如何抚养这个孩子等。说话时侯母在一旁眼泪直流。一些来旁听的群众也帮腔数落王娟的不是。 等侯父语气缓和后,魏副局长适时地插言。他首先肯定了两老作为父母值得称颂,然后又从法律,人的情感来劝说候父、侯母将孩子交给王娟。侯父很是通情达理,同意孩子由法院交给王娟,还吩咐自己的女儿上楼去收拾孩子的东西。执行人员正在庆幸事情出乎意料的顺利,突然外面一阵嘈杂声。执行人员跑出来一看,只见一群人围在警车周围。原来侯母知道王娟在车上,双方言语不和吵打起来。周围的群众因看不惯王娟一家的行为都过来帮忙。执行人员赶来制止,直到当地派出所赶来事态才平息。经过这么一闹,周围的人都对侯父说不要交人,除非王娟的父亲还借他的5000元钱。 侯父望着魏副局长说:“你们都看到了,我在这里也是有脸面的人,今天她父亲还钱我就交人。”此次执行只得无功而返。 之后,王娟几乎天天到魏副局长的办公室来催促执行,有时还当着执行人员的面打电话和侯希纯的父亲对骂,有时王娟的父母也到法院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诉苦。王娟甚至到人大、妇联去上访。执行人员几次去侯家执行,侯父的态度也在发生转变,声称5000元不要了,孩子是侯家的坚决不给。王娟也扬言孩子不要了,但要侯家拿几条命来换。矛盾越来越激化,双方的火药味越来越浓。 执行局领导紧急讨论了案情,认为必须采取措施制止事态的恶化,在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首先要劝服申请人不能采取任何过激行为,其次动员乡、村两级领导参与做被执行人父母的工作,再向当地派出所通报案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魏先明副局长负责做双方当事人及其父母的工作,高志宏局长负责与乡村两级政府及酉港派出所联系。经过几天的奔波,双方当事人都表态听候法院的公平处理,暂不采取行动。 一天下午,魏副局长接到王娟打来的电话,说她妹妹从长沙来了,明天要陪妹妹去侯家看外甥女,向法院请示能不能去,并保证绝不闹事。魏副局长突然发现这是个突破口,也许事情会出现转机。法院向酉港派出所通报了情况,请派出所明天密切注视侯家事态的发展。 第二天一上班,高局长就接到酉港派出所的电话。王娟两姊妹在侯家和侯家的人打了起来,被派出所及时制止。现在双方已被派出所强行送往法院的路途中。高局长通知魏副局长准备接待他们。经过这么一闹,双方都平静了许多最终达成协议:5000元债务由王娟偿还,侯家将小孩送交给王娟。魏副局长担心交孩子的过程中再出事端,决定由法院派人从侯家接出孩子。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崔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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