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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前作案潜逃 网络追捕终落法网
日照一抢劫犯被判无期
作者:
胡科刚 刘姗姗
发布时间:
2007-11-14 11: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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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张佃满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佃满于1991年到大连市打工。1994年10月的一天,张佃满与同在大连打工的张某、李某预谋回日照抢劫,并将抢劫对象瞄准了日照市东港区三庄镇匡某家。1995年1月4日,张佃满又约同在大连打工的房某参与抢劫。同年1月6日凌晨1时许,张佃满等人携带作案工具蒙面爬墙进入匡某家院内,使用暴力将匡家的房门撞开,采用棍打、持刀、持假枪、点假炸药包等手段,对匡某家人进行威胁,并用绳子将匡家6人捆绑,抢劫现金3100余元。这次抢劫犯罪,导致匡家一人死亡和两人受伤。 作案后,其他3名案犯被抓获归案后判刑,张佃满逃脱后,用抢劫得来的钱做路费去了大连。逃亡路上,张佃满化名赵立新,先后到过大连、诸城、青岛等地,并已经结婚生子。 2007年4月12日,青岛李沧警方获取线索,得知住在即墨市三里庄镇某村的张佃满系日照市公安分局网上追捕的命案逃犯,上网比对核实后将其抓获。 来源:
人民法院报
编辑:
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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