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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公正是维护公信力的关键
作者:李勇   发布时间:2007-11-16 16: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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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州警方通报了一民警执勤遇阻鸣枪致一男子死亡事件(11月15日《法制日报》)。

  这当然是一起各方面都不愿意看到的悲剧,可悲剧毕竟发生了,公众最关注的一定是事件的真相以及事件的处理是否公正。

  这一事件甫经媒体披露,舆论便给予充分的关注。既有质疑警察是否在滥用权力草菅人命,也有质疑一个医生的私车挂军牌是否适当。警察、开枪、军牌车等等,这些词很容易让人将其和公权力、特权联系在一起,因此被公众广泛议论毫不奇怪。而作为该名警察的上司,当地区、市公安机关对此事的态度,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显然,当地警方面临着一场公关危机,如何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公信力,消除对公安机关的种种猜疑十分迫切。

  如何维护当地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其实大有学问。笔者以为其关键是如何做到程序公正,使事情的真相公开透明,不要害怕更不要去打压公众的质疑。警察是误杀该医生还是别有隐情,在权威机关做出调查结论前,笔者不好妄评。但我们应该看到,警察因处置失当误伤误杀无辜者,在各国其实并不鲜见。英国警察误杀巴西裔青年、意大利警方误杀球迷的新闻曾闹得全球皆知。这种悲剧只能想办法去避免而不可能杜绝,因为人不是神,警察更不是用程序控制的计算机,从事这种高危高压的特殊职业,难免会有警察因为心理的、经验的或其他原因在执行公务时处置失当,使悲剧发生,尤其在广州这种治安形势较其他地区更为复杂的大都市。因此,这种悲剧其实并不应该和整个警察队伍的素质、当地公安机关的形象联系在一起。

  但如果对这件事处置不当,一件个案就很可能影响当地整个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笔者以为作为当事的一方,当地警方在调查中应当主动回避,让检察院主持,欢迎媒体介入,公开透明地进行调查,而不是急匆匆发布对自己有利的消息。譬如当地警方已宣布该警察在执行公务,该医生不配合,医生的军牌是假的且后备箱还有其他车牌等等,重要的目击证人———和尹医生同坐一辆车的同学王先生被当地警方进行保护隔绝与外界的联系。即使事情真相真如当地警方所说,警方如此作为只会让公众更加怀疑警方是不是在袒护自己的人,当地警方这样的措施反而会与其维护整体形象和公信力的目标背道而驰。法谚云:没有人可以当自己的法官。当地警方是与此事件大有利害关系的一方,自己调查自己所做的事,程序上有瑕疵,自然难以取信于人。

  如果让中立的机构和媒体参与调查,则能尽可能呈现事情的真相。因为程序公正,不论调查结果如何,公众和死者的亲属更容易接受。我们不应该低估了公众的理性,如果恪守公正的程序,无论调查结果显示该名警察是处置失当还是别有原因,整个海珠区乃至广州市的警察不应该也不会为某名警察的所为背黑锅。只有程序公正,调查结果才能让人信服;只有事件的真相经得起拷问,事件的处理方能公平公正。如果调查的程序不公正,公众不但有理由怀疑有关部门袒护自己人、隐瞒真相,同样有理由怀疑为了尽快“解套”而牺牲该名警察的合法权益。固然,为了维护自身形象想办法隐瞒真相是对公平正义的伤害,亵渎了法律的尊严;可如果为了平息公众舆论,而不问真相如何对当事的警察处罚畸重,同样是对公平正义的伤害和法律的亵渎。当事警察只应当负他该负的责任,此“该负”的标准是在弄清事情真相基础上严格依法办事。

  当个案成为公共事件后,公众当然会有各种议论和联想。但有关部门具体处理此事件时,应当将其视为单纯的个案,做到程序公正、严格依法,如果采取非法治化的手段进行处理,以求尽早息事宁人,对维护公信力而言只能是饮鸩止渴。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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