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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项目成果鉴定会召开
熊选国出席并讲话
作者:徐光明   发布时间:2007-11-19 10: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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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4周年前夕,《“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会11月17日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熊选国指出,“枫桥经验”具有光荣的历史、丰富的内涵,并始终保持与时俱进。“枫桥经验”对研究和探索刑事和解有着重要的意义。“枫桥经验”重视发挥刑事和解的作用,并没有一味强调重判,但社会治安状况依然良好。刑法的功能一方面是惩罚犯罪,另一方面是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促进受害人和被告人双方和解,既可以减少关押的负面效应,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

  《“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是西北政法大学与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政府合作完成的科研课题。与会的中央有关政法单位的领导和一些学者对于项目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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