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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河口区法院加大和谐执行力度
作者:张友国 张天安 发布时间:2007-11-19 11: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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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执行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最终归宿,执行工作的社会效果如何,直接关系着法律的尊严和形象。为进一步提高执行效果,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法院着重在和谐执行上下功夫,在执行工作中坚持与民为善,让当事人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同时,更深刻体会到了执行法官的亲和力。
一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行为的和谐性。加强执行人员业务学习,普及文明执行用语,规范执行干警言行,加强自律意识,严肃工作作风,提高干警依法执行水平和和谐执行能力,切实做到依法、廉洁、文明、安全执行。 二是讲究执行策略和执行艺术,注重执行手段的和谐性。坚持做到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执前协调制度,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努力做好教育疏导,充分运用“案例引导法”、“谈心交流法”、“换位思考法”等执行方式,通过关怀式、体谅式和释法式的交谈,充分了解当事人的意见和观点,并协调各方面力量,促使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履行义务,确保案件在和谐融洽的气氛中得以执结。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向申请执行人讲明未执行的原因,最大限度地争取申请执行人的理解,及时终结执行程序。 三是实行执行公开透明制度,提高执行环境的和谐性。公开启动执行程序,公开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执行措施,公开决定中止、终结执行的理由和依据,对当事人有争议的事实和证据,坚持公开进行听证,维护执行当事人知情权,通过执行公开提高和谐执行社会公信度,全面规范文明执行行为。 目前,在今年执结的226件,以和解方式结案106件,自动履行、经教育后主动履行案件71件,自动履行率比去年同期明显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编辑:薛勇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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