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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共审结涉港澳商事案件3.7万多件
作者:王勉 发布时间:2007-11-23 18: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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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3日从正在南宁召开的全国涉港澳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获悉,2001年1月至今年9月底,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涉港澳商事案件37509件,其中涉港案件35871件,涉澳案件1638件。
为进一步方便当事人诉讼和充分利用司法资源,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12月29日发出了《关于加强涉外商事案件诉讼管辖工作的通知》,新指定一批中级人民法院行使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的管辖权,同时授权部分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所属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截至目前,具有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共有148家,基层人民法院共有51家。 同时,全国法院十分重视涉港澳商事审判工作,从优配置审判资源,一大批懂法律、懂经贸、懂外语、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充实到了涉港澳商事审判工作岗位。 2001年,最高法院成立民四庭,专门审理涉港澳商事案件。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法院从事涉港澳商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共有2431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有2262人。其中,取得博士学位的66人,硕士学位的724人。 去年,香港对内地进出口总额为2.3万多亿港元,比上年增长13.9%,占香港对外贸易总额的46%。在投资方面,去年内地吸收香港直接投资项目1.5万多个。 来源:新华网 编辑:崔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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