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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扬提出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五项要求 司法改革必须立足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作者:陈思 发布时间:2007-11-24 09: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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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11月23日召开的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五项基本要求。
肖扬在讲话中谈到,各级法院必须按照科学的改革方法并遵循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注意把握好以下五点: 一是必须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当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根本依据。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必将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 二是必须立足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当前人民法院所面临的基本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功能相对滞后的矛盾。解决这个基本矛盾,根本的办法就是通过深化改革强化司法功能,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 三是必须立足于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要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从更高层次、更高境界和更高要求,全面审视并坚决扬弃原有的司法理念、司法制度中被实践证明落后的内容,积极探索司法改革的新举措,增强司法能力的新途径,开创司法工作的新局面。 四是必须立足于当前又谋划长远。立足当前,首先要从当前制约公正司法最突出的或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集中力量,配置资源,抓紧实施,早见成效。着眼长远,要准确把握国家改革大局的未来走向,找准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努力方向,确保改革始终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最终目标前进。要正确处理好改革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总体目标与具体目标之间的关系,坚持改革的渐进性、连续性和长期性的统一。要对两个五年改革纲要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回顾,切实弄清已经完成和尚未完成的情况,尚未完成的,要找出原因,明确步骤,拿出方案。 五是必须立足于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司法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决定了法官必须具有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形象,为此,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既是推进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推进司法改革最为基础性的一项工作,必须抓紧抓好。 编辑:崔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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