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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功不可没 未来任重道远
——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议分组讨论侧记
作者:陈永辉   发布时间:2007-11-25 12: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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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3日下午,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议的分组讨论在求真务实、充满信心的气氛中进行。与会同志高度评价十年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所取得的一系列成就,认为这些成就体现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正在逐步形成和完善,为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大家畅所欲言,分析了新形势下司法改革面临的挑战,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献计献策。

    改革成果来之不易

  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副所长牟君发认为,肖扬院长的报告立足于法院实际,客观地总结了过去的成就与经验,明确提出了深化改革的具体任务和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有关精神,改革成效显著。这些成绩是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从国情出发,坚持依法进行的原则上取得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办副主任万春认为,肖扬院长的报告贯穿了十七大精神,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检察制度的改革也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希望法院和检察院系统加强合作与沟通,共同推进司法改革。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认为,肖扬院长的讲话高屋建瓴,意义深远,讲成绩实事求是,讲问题客观全面,讲经验准确到位,讲发展具体明确,为今后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指明了方向,对于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将具有历史性的影响。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江必新说,十年来的司法改革功不可没,极大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提高了审判效率,推进了人民法院各项建设的速度,强化了法官职业水平。没有哪个国家能在十年内完成如此之多的改革任务。虽然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但如果没有改革,就不可能有现在的局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说,通过十年的改革,案件审判质量明显提高,91.2%的案件当事人通过一审就服判息诉,人民法院的公信力显著提高。可以说,改革思路清晰,经验弥足珍贵,成就有目共睹。

  与会的法律专家学者也高度评价人民法院十年来的改革成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认为人民法院工作机制的改革已经取得很大的成绩。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顾功耘说,近年来法官队伍的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这是司法公正的根本保证。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具有困难性、先导性、有序性的特点,改革的成果来之不易。

    深化改革任重道远

  与会同志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对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前景充满信心。与会的法院领导结合实际,探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思路和举措。与会的专家学者也高屋建瓴,建言献策。

  江必新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需要认真研究探讨,不能照抄西方的模式。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提高改革措施的有效性、可操作性,要求实、求精、求深、求稳,抓住当前最突出的问题进行改革。要对客观情况进行科学定量分析。陈卫东认为,应当加强对司法改革理论的研究特别是实证性的研究,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分别进行试点,取得成功后再推广,使改革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和司法规律。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提出,既要挖掘和继承我国好的司法传统,又要批判性地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探索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陈兴良认为,十七大提出的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需要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进行。希望人民法院继续深入开展案例指导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和量刑制度改革。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南英说,司法改革不仅仅是工作机制的改革,而且涉及到司法体制改革。我们要把十七大部署的司法改革任务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中去设计和考虑。改革中要更多关注经济落后地区的实际情况,防止改革出现不平衡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蒋惠岭认为,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要把理想和现实结合起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结合不同地区的现实,使改革真正促进法院各项事业的发展。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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