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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对深化司法改革的领导
作者:许波 发布时间:2007-12-04 15: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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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圆满闭幕,肖扬院长在重要讲话中结合工作实际,深刻分析了新形势下司法改革面临的挑战,提出司法改革应当注意的五项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司法改革的方向和各项任务要求。显而易见,这次会议对于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意义重大而深远。
众所周知,司法体制改革是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因而必须自上而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笔者认为,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是当前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极其重要的任务,为确保这次会议提出的司法改革任务和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应当高度重视四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要强化政治意识、全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做到“四个必须坚持”,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证改革不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既有利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又保证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好借鉴、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第二,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稳步推进。任何一项改革措施的出台,都必须调查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坚持做到先行试点,随后铺开。态度要积极,工作要扎实。不仅要大胆、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而且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绝不搞“轰动效应”,保证司法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务求实际效果。 第三,认真学习,吃透精神,武装思想。为确保司法改革各项任务圆满顺利完成,各级法院应当认真学习领会这次会议关于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的重要精神,学习和领会已出台和将要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及其规定,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积极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各项改革任务真正能够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第四,坚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领导、人大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重视、配合与支持。因此,必须要坚持主动争取同级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重视,主动与各司法机关和政府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及时共同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黎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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