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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改革中落实科学发展观
作者:徐爱民 发布时间:2007-12-04 15: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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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最近到最高人民法院调研时强调:“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周永康同志的指示澄清了在司法改革方面的糊涂认识,为推进司法改革指明了方向。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无疑也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指导思想。按照这一指导思想来推进司法改革,我们就能有效地防止照搬照抄西方司法制度、脱离中国国情的错误做法,有效防止妨害大局的错误做法,有效地防止违背人民群众意愿的错误做法,有效地防止有悖于全面协调可持续要求的错误做法,有效地防止一刀切、绝对化的错误做法。也就是说,在司法改革中坚持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就能让司法改革更加符合中国国情,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意愿,进一步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切实做到统筹兼顾各方面的诉求和利益,最终赢得更加广泛的支持和拥护。 当前,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司法改革也进入了关键时期。我们只有在司法改革中坚持和贯彻科学发展观,才能克难攻坚,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黎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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