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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发回重审案件下降50%
作者:俞宏雷 王新军 发布时间:2007-12-05 1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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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院狠抓案件质量取得明显成效,在今年基层法院受理案件平均上升20%的基础上,改判案件由去年的79件下降为70件,发回重审案件由去年的12件,下降为6件,分别下降了约10%和50%。
经过深入调研,无锡中院以公开促公正,以严格促质量,以兼听促提高。规定凡二审拟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律公开开庭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以书面审理、召集双方谈话或对新证据组织听证等代替开庭审理。要求各合议庭对拟改判、发回重审的二审民商事案件,在裁判作出前,除合议庭先行合议外,还须提交庭审判长联席会议讨论。明确要求各合议庭或者承办人在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裁判提交审判长联席会议讨论前、后以及裁判文书作出前的各个阶段,应当与原审法院承办人员交换意见,听取其对涉及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相关事实、法律适用或程序方面的申辩意见。对没有交换意见情况记录的,相关法律文书一般不得签发。 无锡中院民二庭每半年组织一次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评析,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数量、原因及存在问题进行剖析,下发各基层法院,帮助指导基层法院提高审判工作水平。 编辑:陈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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