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中午,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新桥法庭的朱法官又象往常一样,来到了新桥镇新桥村治保主任家串门,闲聊中,不时插进一些调解议题,不知不觉中,治保主任在法官的点拨下领悟了调解技巧。这是漳平市法院开展“拉家常”式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以来出现的新气象。 近年来,基层农村的人民调解员大都因文化素质较低、法律知识缺乏、工作方式较单一而无法让双方当事人信服,有时因为工作没做到家反而使问题更复杂化,最终使当事人走上了诉讼的道路,给法院的民事工作带来很大压力。为了从源头上做好调解息诉工作,今年来,漳平法院根据人民调解员居住分散,农忙季节抽不开身等特点,采用夜间和闲暇时刻随即家访,“拉家常”式的辅导形式,分别在各基层农村开展法官传授调解技能活动,组织民事法官充当人民调解辅导员,不定期对其所辖乡镇司法员及村级治保调解主任进行民事调解法律和调解技巧的辅导,并从中总结各乡镇民事纠纷的特点,提出可行的调解方法,法官们或在审判间隙及时点拨,或在夜间登门传授,既有理论上的法律讲解,也有具体案例的现场分析,使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漳平法官“拉家常”式的调解辅导,杂潜移默化中提高了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大量的民事纠纷消化在诉讼之外,减轻了法院民事审判的压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今年来,漳平市经各乡镇司法员及村级治保调解主任调处的各类民事纠纷达1000多起,化解了矛盾纠纷;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关系的融洽,同时也促进法院调解工作的良性循环,大大促进了农村的和谐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