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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执行法官为服刑犯追讨欠款资助其子重返校园
作者:邵泽毅 李长富   发布时间:2007-12-10 14: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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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你们法院执行法官帮助我这个服刑人员追讨欠款4万元,资助我的儿子4600多元,使孩子重返大学校园,我无法用语言表示对您的衷心感谢,我只能安心服刑,积极改造,争取立功减刑,回报社会!”这是12月6日山东省蒙阴县法院院长陈贵树收到的一封由省女子监狱服刑人员周某写来的感谢信中所言。

    周某因诈骗及拐卖儿童被判刑14年。周某入狱前,丈夫和次子因车祸身亡,长子在山东某轻工业学院上大学。周某入狱后,长子失去了经济来源后休学在家。因极度牵挂儿子的生活和学习,周某入狱之初无法安心服刑,并企图脱逃,被加刑2年。

    在此之前,周某曾因民间借贷纠纷向蒙阴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王某偿还借款,蒙阴法院判决被告王某偿还周某的借款4万元,但多次执行未果。加之周某入狱,此案未能执行。

    蒙阴法院在了解到周某的情况后高度重视。为尽快给周某执行欠款,帮助其子重返校园,促使其安心服刑,积极改造,执行局副局长于刚及时带领执行人员多方努力,冻结了被告王某的工资账户,用于偿还周某的借款。

    执行法官还多次看望周某的儿子,鼓励他眼前克服困难,树立生活的信念,并为他捐款4600元,先行垫付了学费,使其得以重返大学校园。

    “蒙阴法院的干警没有因我是囚犯的身份而歧视,使我的人格得到了尊重,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让我这个罪犯真正地感受到了社会的宽容和温暖……”周某在感谢信中说。



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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