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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能多领工资抱走工头外孙 外逃4年终领刑6个月
作者:
黄宪伟 靳庆霞
发布时间:
2007-12-20 10: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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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在建筑工地上干活的桑洪亮,为了多发点工资竟将工头外孙偷偷抱走。12月20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非法拘禁案,被告人桑洪亮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03年7月,桑洪亮在该县水冶镇刘某承包的建筑工地上打工,后因工资问题与刘产生纠纷。为了能让刘增加工资款,同年8月6日凌晨3点左右,桑洪亮窜至建筑工地工棚内,将刘某的小外孙郑某抱走,直到次日上午8点,当刘将5500元现金交给桑洪亮后,桑洪亮才将郑某归还。期间,桑洪亮将郑某非法拘禁达27小时之久。另查明,桑洪亮作案后长期外逃,于2007年9月27日在石家庄火车站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桑洪亮为增加工资,非法剥夺郑某的人身自由,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核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念其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了前术判决。宣判后,被告人桑洪亮表示服判,没有提出上诉。 编辑:
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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