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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议政遭遇牢狱之灾暴露了什么
作者: 王成应    发布时间: 2007-12-21 09: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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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张通知书,对于47岁的董伟而言,意味着自己的2007年从开端就不同寻常——快一年了,他一直为自己的命运奔走,希望能够早日得到公道一些的“说法”。2007年初,董伟、王子峰、扈东臣等人因在“百度贴吧——高唐吧”发帖子被刑事拘留。他们被拘留的原因是涉嫌“诽谤”现任高唐县委书记孙兰雨。(12月20日《中国青年报》)

    又是一桩冤假错案!看了这则报道,给笔者的第一反映就是义愤填膺。我愤怒,并不仅仅是因为同情受害人,更主要的是叹息这种事情为什么总是发生。

    曾经在社会上引起掀然大波的“重庆彭水诗案”,或许人们还记忆深刻吧!去年8月15日,彭水县教委的办事科员秦中飞在手机短信上编写了一首《沁园春·彭水》的打油诗,却因此涉嫌“诽谤”县委、县政府领导而引来了牢狱之灾,被公安机关刑拘后在看守所关押了一个月。

    可时间才过多久啊!余音未息,类似的冤假错案又再次发生了。而且简直就是“彭水诗案”的克隆版。当然,那位受“诽谤”的县委书记蓝庆华,当时在受害人得以平冤昭雪后是被免了职的,原因就是非法干预、背后授意和操纵司法。而对于此次“高唐发贴案”, 我们不知道相关办案人员的行为,也是否受到了他人的恶意指使和操控,不过从报道看,董伟等人无辜蒙冤受害,最起码与执法机关的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是不无直接关联的。

    且看董伟的两条跟贴:“孙烂鱼更黑啊”、“居家过日子都要量入为出,没钱了,还搞什么建设”。如果不看主贴,只看跟贴,除了“孙烂鱼”与“孙兰雨”有点谐音外,其它的并看不出有何不妥之处。他无非只是看了贴吧里的主贴“高唐进入全省六强,成为经济领头羊”后,联想到吃紧的地方财政和自己“医疗保障卡”里已经3个月没有按时支付医保费的实际,才一时起兴跟了上述两条贴子,难道这就成了犯罪的理由?就算上面有人授意办案部门,难道跟贴里的“孙烂鱼”就一定指的是某位具体的县领导吗?当地公安机关怎么不查清事实真相,就草率以涉嫌侮辱罪羁押人呢?

    再有就是受害人扈东臣,自己本来就没有发贴,可公安机关硬是以“态度不老实”为由用手铐把人家铐在了椅子上,这是一种什么行为呀?尤其更令人好笑的是,1月14日,高唐县人民检察院曾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卷退回了公安机关,通知不准逮捕。可就在事隔一天后的1月15日,当案卷重新被送回检察院时,检察院却作出了对3人批捕的决定。这不得不令人产生疑问,为何短短一天时间,检察机关的态度转变得如此之快?公安机关对发回的卷宗真的进行了补充侦察?嫌疑人“犯罪”事实真的调查清查了吗?果真无异议的话,那当地公安机关惊人的办案热情和侦破速度,倒还叫人拍手称快呀!

    那笔者就想不明白了,既然公安和检察机关对案件都没有任何疑问,可为什么不几日自己又翻案了呢?最后还撤销了案件?起初受害人要求回家,却被告知“等着,领导要听汇报,等领导定完再说。”可后来受害人确实被释放了,看来是领导们商定完了,才一致作出了释放决定的!

    由此可知,执法机关办案不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而是完全以某些领导同志的个人意志和主观愿望为转移的。要不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子怎么会想逮捕就逮捕,想释放就释放,想撤销就撤销呢?对此我们不禁要问,在领导和法律面前,在私情和公道之间,到底孰轻谁重,难道执法部门真的就分不清楚界限?我很纳闷。

    人人享有自由言论权,这是《宪法》赋予每一位公民的正当权利。群众主动参政议政,是一种积极向上的表现。既然都是为了民生大计,群众利用手中的工具针砭时弊,相关部门和领导又何必只在乎别人的歌功颂德,而不乐意听到其它方面刺耳的“杂音”呢?因此,生活中之所以会频频出现“彭水诗案”、“高唐发贴案”等类似的冤假错案,除了执法机关自身秉公办事的立场不坚定外,恐怕还有更深层的原因。诚如“高唐发贴案”中相关办案人员坦言的那样,“案件最后办得怎么样,不是公安局哪一个人能决定的”。这虽是一种无奈,但也向人们透露出一个信息:幕后的策划者和操纵者,才有可能是真正的罪魁祸首啊!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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