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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同伴打伤执法民警 综治服务队长妨害公务获刑
作者:杨克元 发布时间:2007-12-24 13: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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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身为镇综合治理服务队队长的顾磊因琐事与人发生争执后,纠集三名队员对前来处警的两位民警实施殴打,其行为均已构成了妨害公务罪,今天,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处顾磊有期徒刑10个月,其他三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7个月和8个月,并各宣告缓刑1年。
2007年10月5日凌晨4时,身为镇综合治理服务队队长的顾磊及其妻子朱某在闵行区七宝镇青年路天一浴场内,因琐事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朱某报警。同时,朱某还打电话给综合治理服务队队员顾某,顾某听到队长求援,马上纠集了队员马某和程某直奔天一浴场。顾磊见“兄弟们”前来助阵,立即与三名“手下”一同对前来处警的两民警实施殴打。天一浴场工作人员上前进行劝阻,亦遭到殴打。 经上海市公安局损伤伤残鉴定中心鉴定,两民警分别造成右眼挫伤和左耳受伤,均构成轻微伤。案发后,两民警已分别得到了赔偿。 法院认为,顾磊等4人结伙,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并致人轻微伤,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且属共同犯罪。鉴于四人能认罪,且已赔偿被了经济损失,故可酌情从轻处罚。 编辑:薛勇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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