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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共赴黄泉”一人亡 都是网恋惹的祸
作者:张雅芳 王高产 发布时间:2007-12-29 11: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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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素不相识的少年男女由网上聊天发展成为一对恋人,由共同相约投河自杀到生死两重天。女孩投河后,男孩改变主意生还,虽出手营救仍无法挽回女孩生命。日前,该男孩被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被告人豆某与外地一网友袁某发生网恋,在2007年6月3日晚9时许,行至河南省襄城县山头店乡北汝河南岸时相约跳河自杀。当二人一同跳入汝河“共赴黄泉”时,豆某改变主意不想投河,袁某却沉入水底。豆某在自己打捞袁某无果后,没有及时呼救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最终导致袁某溺水死亡。 河南省襄城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豆某与他人相约自杀,在与他人一同入水后改变主意,虽然在他人沉入水底后自己进行了打捞但在打捞无果后没有及时呼救和采取其他救助措施,导致他人溺水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人罪。鉴于被告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投案自首,法院遂依法从轻作出以上判决。 编辑:陈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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