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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位置: 刑事案件

兰州残杀一家6口凶手狱中爆血案:逃亡途中又杀人
作者:刘志广 郭玉红     发布时间:2007-12-29 14: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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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兰州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冉周平,在狱中自曝两起血案:曾伙同他人在其原籍宕昌县残忍杀害一家六口,受害者包括一位老人和4个不满10岁的孩子;在制造了该起血案逃逸至武威后,又伙同他人劫杀一出租汽车司机。

  12月28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冉周平死刑,判处与冉周平在武威劫杀出租车司机的米小军有期徒刑13年。

  狱中自曝两起血案

  今年年初,因故意杀人罪在兰州监狱服刑的犯人“赵江仁”情绪极不稳定,有时会不由自主地向他人说一些令人不解的事情,引起了监狱管教干警的注意。在干警一次次的谈话后,他终于交代自己的真实姓名叫冉周平,曾和他人在自己的原籍宕昌以及武威杀过人。干警上网查看发现,冉周平就是制造2001年陇南宕昌“灭门”大案后逃亡的凶手之一。

  据交代,2001年9月28日下午,冉周平怀疑其妻遭到同村村民冉虎全非礼,到冉虎全家中滋事。为化解矛盾,冉虎全把邻居冉尕财请到家中喝酒,希望由他出面劝解冉周平。随后,冉周平、冉想忠也到冉虎全家喝酒,其间二人与冉小明、冉尕财发生口角并厮打起来。9月29日上午,冉想忠、冉周平因冉金水等人劝偏架等事由预谋杀人。9月30日,冉想忠在一门市部买了两把匕首、一包火药、一斤铁砂等作案凶器。下午4时许,两人先到冉虎全家中欲杀冉虎全,因其家中没人,便来到冉金水的弟弟冉金海家,持匕首先后将冉金海家中的5人杀死(其中4名是孩童)。后二人到冉想忠家拿猎枪找到正在干农活的冉金水,冉周平持枪朝冉金水的胸部开了一枪,致其当场死亡。途中,他们还用刀刺伤了村民李巧娥和李巧娥的孩子。

  2001年11月27日晚,逃亡到武威的冉周平伙同米小军、吴军平(在逃),在武威市南关汽车站附近,骗租受害人周某的出租车准备实施抢劫。28日凌晨2时许,米小军下车小便的时候,冉周平伙同吴军平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周某刺死,3人抢劫周某几十元现金后逃离。

  在兰杀人被判无期

  2002年4月6日晚,逃到兰州的冉周平化名赵江仁在平凉路一旅社嫖宿外地女子王某,王某向冉周平索要嫖资遭拒后,便以要报案对冉进行要挟,恼羞成怒的冉周平残忍地将其杀害。城关公安分局刑警8中队接到报案后于当年6月2日将冉周平抓获。但从审讯到法庭审理阶段,身负8条命案的冉周平始终没有提及“宕昌灭门案”和在武威犯下的“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案”,最终,化名赵江仁的冉周平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案犯一审领死刑

  今年11月13日,兰州中院依法开庭合并审理两起案件。在当日庭审中,由于冉周平拒绝回答法庭、公诉人员及辩护律师提出的任何问题,法庭最终决定对审理进行录像。而本案的第二被告人米小军对抢劫出租车司机的犯罪事实基本供认不讳,但声称具体实施杀人的是冉、吴二人,自己只是去死者身上掏钱,结果还没有找到。此案审理过程中,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冉金海提出包括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在内的共计65.2万元的赔偿请求。

  法院认为,冉周平虽然具有投案和坦白的情节,但在庭审时又拒绝回答法庭的提问,这不符合自首和坦白的构成要件,对其不能从轻处罚,应当予以严惩。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冉周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原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冉金海经济损失2.3万余元。与冉周平在武威劫杀出租车司机的米小军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000元。一审宣判后,冉周平和米小军都没有当庭提出上诉。



来源:正义网-红网
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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