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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馒头引发的标准问题
作者: 张晨悦    发布时间: 2008-01-03 14: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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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月1日起,由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小麦粉馒头》国家标准正式开始实施。据了解,馒头国家标准是目前为止面制食品(包子、饺子等,不包括烘焙食品)中惟一一个国家标准,已经制定了两年多,最终才出台。该国家标准仅适用于以小麦粉为原料生产的商品馒头,感官方面要求馒头形态完整和美观,应该是圆形或椭圆形。(1月3日《辽一网-华商晨报》)

    对馒头形状等方面制定标准,笔者对此十分不解。且不说标准过于苛刻,就拿全国而言,圆的馒头叫馒头,方的馒头难道就不能叫馒头?此外,标准中对馒头的大小也进行了约定,虽然这种大小并不是绝对的,而是有一个范围,但由于餐饮行业特色不同,顾客喜好也不尽相同,各地各店馒头有大有小,这又该怎么规范呢?

    对馒头制定标准并不是说绝对不行,比如在质量、包装等方面进行严格要求就十分必要。但这完全可以通过制定面食类的统一卫生标准来规范,如果就一种食品制定一个标准,那相关部门开的“好头”不知该如何收尾了。

    制定统一标准根据的是客观现实和社会需要,像馒头这样一种所谓的标准的制定,既不迎合公众需求,又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无胜于有,只能把自己推上尴尬的境地,不能不说是一大败笔。

    就再深层次来说,我国地广人多,行政资源本就十分珍贵,相关部门应该把有限的资源运用到公众最关注、最需要的地方,比如食品价格和水电煤气价格、通讯资费、住房标准、安全质量、卫生保护等等。而花了两年时间却制定出这么一个馒头标准,既侵占了大量的行政资源,又没有得到任何实际社会效果。

    现在我们的个别行政机关还在相当程度上存在“官本位”思想和闭门造车的做法,而与之相呼应的是官员问责制的缺失。即便哪个部门出台了不成熟甚至让人无法理解的政策,也可以笼统地以“交学费”一带而过。因此,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政策之前,需要更多地深入基层,倾听来自公众的呼声和意见;同时采用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制度,关键是引入官员问责制。只有这样,类似“馒头标准”这样的闹剧才会越来越少,政府公信力才能真正生根于公众之中。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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