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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位置: 民事审判

借款没借据 法官细心梳理查真相
作者:孙永福 阚伟   发布时间:2008-01-03 1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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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1月2日,在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塔山法庭,原告王某感叹:“都是不懂法惹的祸,这样的误会今后不会再发生”,这起因无直接证据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终于在法官的悉心梳理引导下,查明了真相。

    王某与赵某从事大蒜买卖生意,双方货款交接不断,合作关系甚是融洽。2007年7月,赵某因缺乏流动资金向王某借款10000元,碍于双方系合作伙伴,王某未要求赵某出具借条。后王某向赵某提起借款之事,并要求归还时,赵某竟已忘却,矢口否认借款。王某震惊之余,采用录音与赵某交谈、对帐,赵某仍对借款含糊不清。王某一怒之下,诉至法院,要求赵某偿还借款10000元。

    庭审中,承办法官首先阐明双方当事人要诚实做人,诚信做事。通过耐心疏导,双方理清思路,结合谈话录音,仔细回顾每笔业务,近一个小时的结算,赵某终于心悦诚服地承认借款事实,并向王某赔礼道歉。王某对自己忘记要求赵某出具借条的失误而懊悔,同时对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和赵某回心转意的行为感到高兴,当庭表示,赵某只需给付借款5000元,自愿放弃的5000元作为粗心大意的教训费。



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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