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经过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精心审理,耐心工作,天发石油和天颐科技两家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成功审结。这两家上市公司成功破产重整,是新的《企业破产法》颁布以来上市公司通过破产重整程序谋求重新挂牌上市的全国首例。 2007年7月,荆州市商业银行向荆州中院申请对天发石油和天颐科技进行破产重整,经请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2007年8月13日法院裁定天发石油和天颐科技进入重整程序,并指定由荆州市国资委、劳动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清算组担任管理人。经过两次债权人会议以后,法院裁定批准了两家公司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在执行重整计划的过程中,通过对两家公司的资产处置,天颐科技顺利引进了福建三安和海南椰岛两家国内知名企业落户荆州,天发石油引进了上海舜元、金马控股作为战略投资者。2007年11月20日天颐科技以处置资产所得依法对全体债权人进行了清偿,2007年12月14日天发石油以处置资产所得及战略投资者和荆州市政府的捐赠所得依法对全体债权人进行了清偿。至此,两家公司的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完毕。
目前,两家公司的恢复上市工作正在如期进行。通过对天发、天颐两家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债权人利益,挽救了濒临破产清算的两家企业,也成功地引进了国内知名企业落户荆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