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视点

请尊重法律
作者:宋叶峰   发布时间:2008-01-04 11:26:27

AD IN PAGE
    今天上网看了这么一篇报道《执法车撵商贩追打过路市民被围堵5小时》,出于自己的职业习惯,我看了一下这则新闻,大意是某地执法局人员在行政执法时,一个男子刚好路过,挡住了正在执法的车辆而受到6、7名执法人员的殴打。准备离开现场的一名女执法队员被市民拦下,赶到现场的派出所民警将女执法队员控制后,准备带回派出所,但被众多市民围堵了5个小时。

    任何一名普通公民,只要他未被法院宣布剥夺某项权利,那么他便有权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可以采取合法的方式对国家机关的行为提出建议和意见。但是,这种行为必须是合法的。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采取暴力方式本身就欠妥当。而多人对一名非执法对象采取暴力手段,就更显执法的不文明。十七大报告中明确要求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这种现象的发生,说明我们的执法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

    执法人员的行为固然不对,但是对出警的警车围堵达5个小时之久,则只能说明公众对法律的不尊重。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体现,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公众对法律的尊重与信任。在一个法制社会里,法律的权威是至高无上的,尊重法律是一切行为的底线。我们的公众,期待法律的公正与文明,反对打人者,要打人者道歉;但是另一方面,我们的公众却在不尊重法律,民警出警并带走当事人,不是为了保护非法者与非法行为,而是法律规定的处理程序,民警的行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正是法律的实施——法律本身不会实施,而需要执法者的行为,执法者在不偏不倚地执行法律时,他的行为就是法律的行为,任何对他的不尊重,就是对法律的不尊重。

    诚然,围堵群众没有把矛头指向出警的民警,而一直将矛头直指该名女执法队员。然而,我们现今的社会不是同态复仇的原始社会,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自然而纯朴的正义,但是,这不是要求我们要将打人者痛打一顿或者将打人者每人唾一口来舒张正义。既然她违反的是法律,那么就由法律来惩罚她。法律自有其自己的程序与方式,我们心中的正义,无论任何方式和理由,都不能成为阻挠法律作为的借口,都不能成为不尊重法律的托辞。

    我们每个人都要认识到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法律本身是代表人民群众的意志,她是为人民的利益而存在,不是专门为难人的东西!法治的进程不单是靠我们党,也不单是靠一家法院,而是要靠我们每一个人,尊重法律!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黎虹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推进依法执政 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将在全国开展 ·江苏润州法官为警校学生注射“法律”疫苗
·从法律角度为电视剧《金婚》把脉问诊 ·安阳法院执行法官送法进工地
·乐安法院开展“法官进校园”活动 ·2007年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为“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中国启动“未成年人保护行动进社区”系列活动 ·太铁两级法院深入大秦沿线以案讲法
·淮北市司法局开展送法进监狱活动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普法到校园
·法律思维应成为新时期普法宣传的重点 ·新疆和硕法院送法到天山牧区
·法官更应是法律的传播者 ·灵宝“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活动有声有色
·最高法院讲师团赴滇西兰城"传经送宝" ·南丰法官送法进桔园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