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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字诀”奏响和谐执行曲
——山东省茌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实
作者:刘景生 发布时间:2008-01-04 13:58:02
集体研究执行方案。
当事人为执行局送来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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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山东省茌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把破解执行难作为保障民生的崇高使命,积极探索标本兼治解决执行难的途径和方法,理清工作思路,加大执行力度,满城尽掀执行风,使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三年来,该院共执行案件1174件,执结率为100%,清理积案684件,在执行中念好“快”、“严”、“巧”、“情”四字诀,实现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在鲁西大地奏响了一曲公正、和谐的执行凯歌。
“快”:为当事人雪中送炭 春节前夕,240名来自安徽、四川、福建、湖南等地的农民工,在茌平法院执行大厅拿到某企业拖欠的工资款40多万元。民工们手捧着执行款,激动地说:“真没想到法院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帮我们讨回了血汗钱,不然的话我们将无法回家过年。” 由于民工们所在的公司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且厂房及设备、铝材因另一债务关系已经被市中院查封,他们的工资无法支付。引案诉至法院后,茌平法院启动立案执行快速通道,审判执行并行。法官一方面注重稳定民工情绪,做好安抚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积极与上级法院协调,最终与公司法人取得联系。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法制宣传和思想工作,该公司法人大受感动,当即表示积极筹措资金,尽快把拖欠的工资送到法院转交农民工手中。 这是茌平法院建立特色维权机制,打造特色便民“执行提速工程”的一个缩影。这样的案子近几年不知有多少。他们始终把关注民生、保护民利、善待百姓,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快”执行,为当事人雪中送炭,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严”:把好维权最后一关 在执行中,该院严格审查执行依据,及时纠正错误的裁判,免除某些企业单位和当事人不应承担的债务以及造成的损失。从“严”执行,把好维权最后一关,既要保证申请人的合法利益实现,也要保证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执行一酒厂担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时,本来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审结完毕,案情并不复杂,但执行中酒厂提出异议,认为债权人与主债务人的借款合同系以贷还贷,违反了担保人的担保意愿,要求执行局重新审查,执行局审查认为,某酒厂的异议成立,即裁定该案不予执行,从而避免了企业的重大损失,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巧”:保驾护航促进发展 茌平法院执行局就执行工作专门强调要求,执行中一定要慎重采取强制措施,一般不轻易查封流动资金账户或正在使用的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等,不到最后不放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和解履行的努力。“巧”用执行艺术和执行方法,设身处地为当事人利益着想,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大局着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在四名当事人与该县某村委会借款纠纷和拖欠教师工资案中,由于该村委会内部矛盾重重,多年外欠20余万元,八年间更换班子十余次,村里没有可供执行的集体财产。四起案件被迫中止执行多年。在清理执行积案中,茌平法院将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清理执行积案的有关规定和精神,及时传达通报给驻地党委政府和村委班子,让党委政府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经深入调查核实,该村现有一批树木,执行法官动员其变卖,但经估算不能满足四起案件的执行标的。执行法官又耐心细致作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当事人接受了按比例受偿的意见。至此,四起案件执行八年后顺利执结,受到当事人和驻地党委政府、村委三方的好评。 “情”:执行救助和谐双赢 在案件执行工作中,茌平法院执行局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有效措施和方法,在执行工作中用“情”执行。他们率先在全省基层法院实行执行救助基金制度并纳入现财政预算,及时解决申请人的实际困难,使那些打赢了官司,却因没有履行义务能力,而使胜诉权利得不到实现的当事人得到了司法救助,有效缓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化解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的疑虑,取得了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效果。 家住茌平县广平张楼村村民张洪清,其妻与同村的张某夫妇因故发生争执,而后互殴,其妻被打成轻微伤。法院判决张某夫妇赔偿其妻医疗费等共计一万九千元。然而,被告将家中的财产变卖后全家出逃,下落不明。因权益得不到兑现,张洪清对法院执行心存怨恨。 茌平法院执行局根据该案的实际情况,启动了执行救助基金,在春节前夕发给其执行救助基金500元。老张激动地说:“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执行局的领导来了,给我送来救命钱,我万分感动。这说明人家领导心里还想着咱,党的政策好啊,真正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茌平法院执行局用真情缩短了司法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增强了人民法院的亲和力,有效缓解了执行难的被动局面,最根本地解决了涉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既体现了司法为民,又维护了司法权威。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崔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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