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视点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博士生选择网上揭露导师行为的尴尬
作者: 黄守洲    发布时间: 2008-01-09 14:07:45

AD IN PAGE
    一名自称是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在读博士近日在网上发帖,指名道姓称遭到导师虐待。整件事情关键词有:中山大学,博士生,导师,虐待。

    连日来,在全国各大媒体的关注下,整件事情在读者面前变得如此清晰。虽然校方和受害者之间各执一词,争论于“情况是否属实”,最后还是学生保持沉默。据观察这件事情可能就此结束,媒体也可能过了这段日子就不再跟踪报道。到底谁是谁非,早有定论。

    今日,在网上看到某时报发表的评论文章《博士生为何选择网络“揭露”导师行为?》,深感这位作者脱离了中国实际现状,没有基于现实的讨论,可能是一种学术上的讨论,是否有意义不能一概而论。

    不可思议的是,那篇评论文章的作者发出这样的感叹:“如果这种情况出现在农村还可以理解,可出现在大都市广州,而当事人都是研究生,很难将学生的态度归为维权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这几句话本是没有问题。细细一想,问题在于居住大都市广州的人并不是每个人都是懂得维权,当然包括大学生、博士生等知识分子在内,假如大学生能够懂得法律的话,那么大都市广州、北京、上海这些地方就不会出现一些大学生在劳动时遭人盘剥,更不会出现大学生各类犯罪案件。即使懂得法律的人们,也不一定能够维护到自己的合法利益。

    有着维权意识的人不能维权,肯定有着难言之隐,这种难言之隐并不是难于掩盖。在此,不妨开诚布公拿出来讨论一番。

    维权成本高,这是维权的一大绊脚石。假如博士生为了自己一时的愤怒把一切轰出去,行为可能会过激,伤害到相当一部分人的利益。这样肯定会引起一些人的不满,甚至打击报复。也就是说,博士生一心想要把整个事情一五一十的公布于社会,并得到满意的处理。那就要做好一切打算,当然少不了最坏打算,遭人打击,自己休想顺利毕业,十几二十年的辛勤读书,付出可能要因为这次“维权”断送了。这样并不是庸人自扰,而是在身边看到太多类似情况下被打击报复的例子,自己一命呜呼的有之,家人遭到伤害甚至杀害的也有之,太可怕!谁能轻易得罪一个人呢?即使自己觉得没关系轰出去了,也要为其他人考虑。基于种种利益考虑,还有多少人敢把事情真相公之于众。中山大学导师虐待学生的事情,到此算是“适可而止”,可能那些博士生也知道了其中的利害关系。

    当前,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过于密切。导师往往可以决定一个学生是否顺利毕业,其中包括论文发表,论文答辩通过、平时考核等情况。导师手中权利大了起来,就把学术委员会的权利架空。加之,导师选择之后学生提出调换是比较困难。这种制度局限性存在,显然是对学生不利。正如这样研究生、博士生都为导师“打工”,也就是学生管导师叫为“老板”的缘故吧。

    这件事情处理结果将是如何?不作判断。在此,让人联想到刚刚出炉的《2008年中国大学生排行榜》,其中一些规则诸如论文剽窃,抄袭处理结果让人不满意就直接影响评选结果,一些院校就因为这个问题落选,与前十名无缘。那么,像中山大学这样导师虐待学生“恶性事情”是否会影响呢?这个评选在事情发生前出炉。本人认为,这种事情会影响到该大学的整体形象。站在大学角度去思考,肯定不愿意把事情“闹大”,以免影响光辉形象,难免出现“捂盖子”的做法。人们不得不佩服复旦大学最近自爆学术腐败,虽然是份内之事,但在利益关系面前则需要勇气,理性面对之。这也许就是大学之大风范。

    不过,这件事情可以让人看到大学校园里师生关系所发生微妙变化。教书育人的地方总有一些良师益友,让人尊敬。但是,让人蒙羞的事情也不少发生,前几年的高校“性丑闻”事情,还有一些老师欺负学生的事情,更让人感觉到原本被称为一方净土的象牙塔并不纯洁。于是,更多人相信,当前大学正如张鸣等人所言,“大学已衙门化、黑社会化、帮派化,学者争相入仕”。这些话语虽有几分夸张,但足以让人反思,现在高等教育制度的确存在一些问题。希望社会正视这些存在问题,并加以解决。

    博士生网上揭露导师行为之所以尴尬,在于受害者维权成本高,教育制度弊端。这不就是博士生选择网上揭露导师“虐待”的原因吗?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黎虹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大学官僚化运作乃是教育之不幸 ·高校陪读无异饮鸩止渴
·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高校建设要回归教育本身 ·自由开放的大学里不会有迷信
·寝室改闺房,高校何不更商业一点 ·教育部承认:1999年高校大规模扩招“太急促”
·“中国最牛高校”是如何炼成的 ·高校扩招10年没"大问题" 政府投入不足制约质量
·我国高校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地震灾区新生顺利入学 ·老生赚“回扣” 高校当反思
姜人杰死在房产商的温暖怀抱里
上班玩游戏并非小事
“番茄大战”和“伪富人经济”
“苞谷老师”给谁上了堂“社会实践”课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