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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扫黄打非”30起重点案件公布
作者:朱磊   发布时间:2008-01-12 10: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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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布了2007年查办的30起“扫黄打非”重点案件。日前,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先后在上海、广州和重庆召开案件表彰会,对30起重点案件中上海、广州“3·30”非法出版物团伙网络案、广州“3·17”特大磨码盗版光盘案、重庆“8·29”制售非法报刊特大团伙网络案等办案有功集体、有功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据了解,在30起重点案件中,天津“3·21”经营盗版光盘案、湖南长沙“1·28”贮存盗版图书案等18起案件已经宣判;广州“3·17”特大磨码盗版光盘案、长沙“6·21”盗版教辅图书案等12起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

    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全国“扫黄打非”战线按照党中央“扫黄打非”战略部署,贯彻“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安部门办案主力军作用,共查办案件3.1万起,是查办案件最多的一年,其中全国性大要案近300起。

    该负责人说,“扫黄打非”战线进一步摸索出利用全国联合工作机制协调、查办大案的经验,明确作为新形势下案件查办、督办思路。

    截至2007年10月底,全国由省级以上“扫黄打非”办和公安、工商、文化部门挂牌督办、立案查办侦办的大要案达三千多起,这是过去历年没有的。各地查办案件,一方面将生产、储运、批销等中间环节作为案件突破口,向上追源头、向下挖窝点;另一方面立足本地、面向全国,案件线索涉及到哪个地方就追查到哪个地方,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查办案件中的主力军作用,动员全国各地力量同步行动办大案,产生“地震效应”,不给犯罪分子逃遁之机。

    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严判重处。2007年,全国不仅成功破获了一批“扫黄打非”重大案件,而且依法从重判处了一批“扫黄打非”案件,这种刑事打击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如“3·30”非法出版物团伙网络案涉及上海两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1年。重庆“8·29”制售非法报刊特大团伙网络案,两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5年。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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