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健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考核监督体系的意见(试行)》,规定干部政绩考核将引入民意调查,群众对干部工作的满意程度将可能决定干部的最终考核结果。(1月14日新华网) 山东在考核干部政绩时,听取群众意见,强化民意指标,加大群众满意度的分量,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考核时,实行定量考核、定性考核和民意调查相结合——这个规定不但是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意味着干部将可能因为过不了百姓的“检验关”而丢掉“乌纱”。
这是一个可喜的进步,标志着干部政绩考核从“官本位”向“民本位”转变。在此之前,只要不得罪顶头上司,哪怕在老百姓中口碑极差,也往往照样安然无事——因为有了这么一个“规矩”,一些干部遂有了一个思维定势叫做“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乌纱照戴”。在这些干部眼里,得罪百姓只是“小错”,即使天天“犯错”,也是“乌纱照戴”。
现在山东让民意来作考核干部的标尺,群众监督对干部的“乌纱”去留有了“话语权”,此乃正本清源之举,是构建了一个最管用的机制。这个机制使干部清楚地认识到,权力来自人民,必须对人民负责,必须为人民服务;人民可以让你坐这个位置,也可以不让你坐这个位置;你要想在这个位置上坐下去,就要为群众办事,否则就要“下课”——有了这么一条“硬杠子”,政风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政绩考核不仅是考核干部的工作实绩,而且更是干部从政的导向,从这个意义上讲,政绩考核体系是不是科学,不但关系到能不能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出一个干部的工作实绩,更关系到干部政绩观的正本清源。山东在干部政绩考核引进民意调查,意在构建一个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利用政绩考核这个这个杠杆撬动干部的政绩观返朴归真,值得更多地方值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