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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为“公安别墅”推波助澜
作者: 王成应    发布时间: 2008-01-17 09: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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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1日,冬季的双龙山一片静寂。山脚,一片粉、黄相间的独栋别墅群,十分醒目。别墅已建好15栋,主体工程均已完工,绿化和庭院还没修完,裸露着新土。这片别墅的主人是石家庄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郭锁山、原处长谢明欣、民警韩建永等多名民警及其亲友36人。当地群众将这片别墅称为“公安别墅”。(1月16日《新京报》)

    报道说,这36位别墅的主人是在通过合法的“非转农”手续,并被授予“荣誉村民”身份后得以落户批建的。别墅共分三层,每栋500㎡左右,配有专用车库,每人一户。

    实在太让人愤慨了!什么“非转农”、“荣誉村民”?简直是一派胡言。其实,就是在这些幌子背后,常常隐藏着许多见不得人的勾当。事实也一再表明,所谓“非转农”、“荣誉村民”,光环之下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想占地建造个人的私家豪宅。可是,“秃顶上的虱子”——意图明明是摆着的,但为什么这些人的阴谋偏偏就能得逞?笔者以为除了警察自身的权力腐化之外,与相关部门的“推波助澜”是分不开的。

    ——卖地。村委会卖地皮,当初对别墅主人的特殊身份不可能不知道。但是,他们却打着为村里招商引资的招牌,在投资建设纯净水厂这一诱饵的迷惑下,将大片大片的土地非法卖给了个别国家公务干部,利益链条背后的猫腻,不得不引发人们思考。

    ——“荣誉村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居民不允许在农村购建住房。也就是说,农村的集体土地只允许农民当做自己的宅基地使用。然而,当地村委会却为同一个市的执法干警授予“荣誉村民”身份。这么大的事且甭说有没有权力批准,就从住房开发上,利用“变通”手段为别墅“主人”提供不符合正规程序的开发便利,就有同流合污之嫌。更邪乎的是,上级镇政府和市国土局,明知申请建房手续不合法,居然还一致审核通过了,难道这真的是像相关国土资源部门同志说的那样,这些“荣誉村民”提供的齐全手续,获批的宅基地是完全合法的吗?

    ——“非转农”。这个问题更新鲜了!2005年8月才迁的户口,2004年1月就批了地,到底是先有合法户口才能建房,还是先有了房产才能落户?两都混为一谈,自相矛盾,与不打自招有何异?按照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要求,申请宅基地的个人必须是村民,除填写宅基地申请表外,还要提供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复印件。可事实查明,这36位房主不但建房手续违法,就连“非转农”的手续也是假的。这些人的户口根本就没有迁往村里,而且还在原籍原封不动。他们仅凭的是一张公务局开据的白条,就被认定为“非转农”了。如此荒谬绝伦之举,真是可笑至极!

    其实,就公安局而言,什么“非转农”,“荣誉村民”,再来个古怪点的,在户口方面,绝非难事。想怎么操作就怎么操作,想迁到哪里就迁到哪里,想弄个什么花样就弄个什么花样,自己职权范围之内的事,这些都不难理解,也没必然感到大惊小怪。笔者只诧异的是,既然纪检部门都介入了调查,可为什么却出现了上下级之间的相互推诿和扯皮现象。到底是上级政府纪检部门真的根本就没有接到举报,还是下级公安机关在护“犊子”,其中的原由人们不得而知。可既然现在事实都大白于天下了,还推个什么劲呀?赶快着手调查吧!大胆揭开背后的面纱,看看到底有没有人在搞腐败和违规行为,给当地百姓一个满意的交待。

    还是任长霞说得好,“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就是老百姓。”警察为了社会安宁付出了巨大牺牲,他们的好百姓铭记在了心头。可谁要是利用手中权力损害百姓利益,人们也不会就这样任其逍遥快活下去。群众的眼睛永远是最雪亮的,说的就是这个理呀!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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