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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法院非诉行政执行以人为本 执结率达98%
作者:白金升 发布时间:2008-01-18 15: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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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去年以来,河南省长葛市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优化非诉执行审查方式,实践司法为民宗旨。2007年,该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2件,审结21件,受理各类非诉行政案件266件,执结261件,行政诉讼与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结案率达到96%和98%,有效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该院在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中坚持以人为本,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件采取不同的审查方式。对财产罚案件采取裁定前告知的方式,行政审判庭在接到案件后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一份告知书,告知其行政机关申请的事实,并要求被执行人如对申请执行的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告知书后的三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法院在收到书面异议后,视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根据听证的情况,作出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若被执行人无异议,则依法作出裁定。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使当事人有了说话的机会,另一方面法院能够了解更多的情况,使裁定更加合法、更加合乎情理,从而有利于案件的顺利执行。2007年,该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1件,其中撤销具体行政行为4件,确认违法1件。 编辑:崔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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