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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汉朝: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利于更好化解矛盾
作者: 姬忠彪 郑小洁 发布时间:2008-01-21 11: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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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月18日召开的“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论坛——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景汉朝强调,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目的就是使纠纷解决渠道多样化,以更好化解矛盾,实现公平正义,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景汉朝指出,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由新时期矛盾纠纷的特点所决定的,是以人为本,实现、维护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必要条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利益诉求及矛盾争议趋于多元化,这就决定了必须以多元的手段来解决多元的矛盾纠纷,实践也证明,不同的矛盾用不同的方式去解决效果会更好。 景汉朝强调,现代社会是一个“利益多元需求,权力分散制约,组织依法独立”的社会,人民群众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发生了纠纷,国家有责任给人民提供多元的、满意的纠纷解决手段。因此,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人民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我们倡导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就是让人民群众参加调解,另外,也要鼓励其他民间力量,特别是基层力量介入调解,以充分调动社会资源。 来自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等单位的50余名代表参加了研讨。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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