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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回访制度延伸服务
作者:曾照旭 发布时间:2008-01-23 15: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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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谢谢法官,谢谢党。”全身瘫痪的交通事故受害人躺在病床上,泪流满面地说道。这是元月23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春明、庭长刘海峰、该案主审法官刘石发一行来到于都福利院的病房进行回访的一幕。
受害人在2007年3月19日发生交通事故,被于都中立司法鉴定中心评定为二级伤残,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完全护理依赖。经法院调解,鉴于被告人与受害人系亲戚关系,并且被告人家里负担较重,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受害人转入于都福利院进行护理,其医疗、保健、生活、护理等生养死葬费用由被告承担。 主审法官一直十分关注受害人护理的状况,督促被告人积极履行其义务。张春明一行来到病床前与受害人亲切交谈,询问其恢复情况,以及其生活起居。室外的寒风刺骨,病房内一片春意盎然,法院的问候温暖着受害人的心房,今天的病房格外温暖。 该院在积极开展巡回审理、上门办案的同时,更新观念,延伸法律服务,推行了案件回访制度。该院法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自己所承办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避免新的矛盾发生。在回访中,他们了解案件当事人目前的状况,邻里群众对案件处理的反应,对可能引发的新纠纷,进一步做好开导工作,化解当事人的误会和积怨。必要时还召集双方,并在村组干部的配合下进行调处,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编辑:陈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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