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科技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中国少年操控美国火星探测器 对火星高清拍摄
作者: 高家龙 王唯径    发布时间: 2008-01-30 08:43:33

AD IN PAGE
    昨天(29日),华师一附中高三学生郑人元和全国另外14名“太空少年”一起,成功操控美国“奥德赛”号火星探测器,为火星拍下了25张照片,这些照片全部集中在火星的大峡谷(Grand Canyon)区域。

    据悉,此次拍摄将是美国宇航局“奥德赛”号火星探测器对这些区域的第一次高清拍摄。

    猫爪印被刻在火星车上

    美国亚利桑那时间1月28日早上8:30开始,此次赴美的15名中国“太空少年”,在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教授菲利普·克里斯通森(Phil Christensen,以下简称“Phil教授”)的带领下,参观火星研究所。

    郑人元说,大厅里陈列了各种火星探测器、火星岩石的模型,以及所有曾为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火星研究项目工作过的工作人员的签名。“我把我和我妻子儿女的名字都刻在了火星车上,而我的一个同事还没结婚,居然把他家猫的爪印给刻在了火星车上!”Phil教授打趣地说。

    火星研究办公室像“鱼缸”

    Phil教授虽然学富五车,但其办公地却没有想象中的严肃单调,每个角落都被布置得充满活力。Phil教授把他带的研究生安排在一间玻璃墙壁的办公室里,他说,这样他可以在泡咖啡的时候知道学生们是否在努力工作,他给这间办公室起名叫鱼缸。

    “在这个鱼缸里,我的学生就像我养的金鱼一样。”Phil教授说,学生结束工作时,都会做一条精致的金鱼挂在办公室的天花板上留做纪念。

  火星车日行5至100米

    Phil教授介绍,由于地球上的信号需要经过八分钟的时间才能抵达火星,火星车每天只能走5至100米。“第一台火星车只有玩具汽车模型的大小,而第二台的大小就增大了好几十倍,美国一年之内即将送上火星的第三台火星车将达到汽车大小。”Phil教授说。

    在研究中心的火星大峡谷图片前,Phil教授问中国“太空少年”:“你们觉得这个大峡谷从东向西有多长?”有人说20公里,有人说500公里。Phil教授说,这个峡谷的长度能跨越美国的全境,也能跨越中国的全境。

  火星车两天后执行拍摄指令

    亚利桑那时间1月28日下午两点,“太空少年”们终于盼来了期待已久的火星表面照片拍摄的选址工作。15名中国中学生首先接受了培训,试着在火星全图上定位出拍摄地点,并对已经拍摄的照片进行地貌分辨,年代推断等工作。“太空少年”们对影响火星地质构成的风力、水力、坍塌等十分感兴趣,经过集体讨论,他们将这一区域的发射指令存入了数据库,等待将数据传送到美国加州的天文台,让火星探测器“奥德赛”按指令进行对指定地点拍摄。

    郑人元说,他和同组的王赛被允许给火星上两个地区下达拍摄指令,等两天后便能收到照片。“到目前为止,我们所拍摄的这两个地区的真面目从未被人类真正看清楚过!”郑人元兴奋地说。

    根据“奥德赛”的轨道运行规律,它将于美国东部时间1月30日对上面两个地区进行拍摄。

    今天,“太空少年”将接受对一些已有的火星图片及数据进行分析处理的培训。



来源: 新华网-楚天都市报
编辑: 韩京红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嫦娥一号发射1周年状态良好 工作寿命超预期 ·中国发现早于甲骨文的早期文字 距今4500年
·我国科学家发现长有4枚长尾羽的侏罗纪恐龙化石 ·美学者成功利用单一细胞在老鼠身上培养出前列腺
·不改号不换卡 中移动G网用户将可直接转入3G ·中美科学家研究新药物 清楚痛苦记忆成可能
·美科学家:热咖啡温暖双手能够让人常为善 ·英国计划研制超音速汽车 目标时速1690公里
·英国考古学家在抽屉内发现距今4000年金针 ·日本开发出甄别受精卵新技术
第六届全国农民运动会闭幕
胡锦涛:不断开创妇女工作和妇女事业新局面
胡锦涛总书记在陕西省榆林市考察工作
法治论坛2008年三季度摄影季赛评选结果揭晓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