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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银行因工作失误替“老赖”公司埋单2万元
作者:孙兴旺 朱陈李 发布时间:2008-01-30 14: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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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法院在银行办理执行查询业务,因银行工作人员疏忽,错将被执行单位名下已被其他法院保全冻结的2万余元划扣给了来访法院。由于法律执行的不可逆转性,客观上让被执行单位占了银行的“便宜”。1月29日,收到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要求立即划扣通知书的安徽一家银行,无奈将自行垫付的2万余元执行款汇入该院账户,因自己的工作失误替客户埋了债单。
去年1月,因被告安徽巢湖一家服装公司拖欠原告南通某印染厂加工款,原告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请。判决生效后,被告服装公司拒不自行履行给付义务。去年年底,眼看索款无望的印染厂依法申请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根据原告单位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到安徽当地一家银行查询服装公司的账户余额,当时账面恰好有钱,执行法官遂办理了协助扣划手续。然而,被扣钱款拖了近一个月也未到账,法院接到的却是该银行的一封信函,称协助扣划钱款查询前已被当地法院冻结故无法办理协助事宜。 因该银行所称情况在港闸法院办理划扣手续时并未明示,银行本身存在明显过错,如要逆转将严重影响法院执行的公信力和严肃性。在法院告知银行可以通过向服装公司另案主张不当得利返还等法律救济途径后,该银行最后同意为自己的工作失误埋单。 编辑:崔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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