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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有命案、不能吸毒、不能抢劫银行
黑帮制定"三不"行规 新乡12名涉黑嫌犯受审
作者: 景永利 闫瑜    发布时间: 2008-01-31 13:34:22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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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为了不触及法律的“高压线”,黑帮竟制定出三不行规,即不能有命案、不能吸毒、不能抢劫银行,以期逃避法律的严惩。1月31日,这个由十二名成员组成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在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新乡市检察院指控,2006年以来,被告人李国强纠集其在监狱服刑时结交的一些狱友及部分无业闲散人员,在辉县市及周边市县进行盗伐林木、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后随着犯罪团伙人员的逐步增多,为了满足团伙犯罪活动的需要,被告人李国强、张超等人开始贩卖毒品、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李国强、张超为首,被告人郭美瑟、李国江、高建国为骨干成员,被告人陈树启、原玉宝、马卫国、程占波、李光明、李雷积极参与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该组织规定不能有人命案、不能吸毒、不能抢银行,组织成员有事需提前请假等,犯罪所得账款由李国强、张超统一分配,刀、棍等作案工具由被告人李国强统一保管。

    同时,检查机关还指控该团伙作案25起的犯罪事实,其中实施抢劫9起,非法拘禁1起,贩卖毒品1起,故意伤害3起,盗窃4起,非法买卖枪支1起,寻衅滋事2起,盗伐林木3起,持有假币1起,诈骗1起。

    该案法院将择期宣判。



编辑: 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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