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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强化互联网药品交易监管打击网上售假药行为
作者:吕诺   发布时间:2008-01-31 13: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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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利用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的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在此间举行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药监部门今年将强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打击网上销售假药的联动机制。

  据了解,目前只有北京京卫大药房网、北京金象大药房网、上海药房网、辽宁盛生药房网、青岛百洋健康药房网5家由药品零售企业开办的网站可以向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其他网站均为非法销售。由于网上药店订购便捷、低成本运营和具有一定的隐秘性,吸引了一些不法销售商进入。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此类非法网站一经发现立即移送相关部门,坚决予以打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已同一些综合门户网站沟通,对清理网站非法药品广告采取相应措施。地方药品监管部门也开展了网络违法销售药品行为专项整治,上海药监部门对涉嫌违法经营药品的主体,其中在外埠注册的24家网站,分别移送相关省级药品监管局;对在互联网上发布药品宣传信息但未实际经营的7家网站,送达《网络违法行为行政告诫书》,敦促其停止违法行为;对未停止发布药品宣传信息或从事违法销售的21家网站,予以关闭;对发现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8家网站,依法立案查处;对涉嫌触犯刑法的7家网站,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药品监管部门总结查办的案例发现,利用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主要有以下行为:未获取网上交易的资质而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药品;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如销售壮阳保健品(或中成药)中添加西地那非或他达那非,治疗痛风中成药中添加可待因等;违禁经营精神药品,如一类精神药品三唑伦等;假冒正规网站。

  在继续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药品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网上购药前应咨询医师或药师;选择具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网站获取药品有关信息;选择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的网站购买药品;不要轻易将个人隐私(银行卡密码、身份证件号码、病历等)告知网站;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可供公众查询相关信息,以判断药品、医疗器械、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药品广告等批准文号的真伪。



来源:新华社
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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