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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安厅:春节期间6类违规行为将从严从重处罚
作者:李霞 韩彬 发布时间:2008-02-03 16: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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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当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治安管理的通告》的相关规定。通报指出,6类违规行为将受到从严从重处罚。
一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军用枪、射击运动枪、猎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蛋枪、仿真枪等各类枪支弹药;非法持有、使用、携带、邮寄枪支弹药;非法狩猎。二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地雷等各类爆炸物品;非法使用、持有爆炸物品;携带爆炸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共场所;邮寄以及在托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爆炸物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三是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四是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及其人员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开设赌局,或者以盈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方便条件。娱乐场所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和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奖品或者回购奖品。五是春节、元宵节期间全区主要城市和各盟市政府所在地城区范围内燃旺火。六是酒后驾车、超速行驶、无证驾驶、货车载人。 通报还指出,自通告发布起30日内,主动上交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的,从宽或免于处罚,逾期不交的从重处罚。 来源:新华网-内蒙古日报 编辑:陈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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