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法官风采

人生的境界
——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刑事法官秦亚梅
作者:祖力克   发布时间:2008-02-04 10:51:03

AD IN PAGE
    有人说,人过四十不读书,女人过了四十,更是只要舒舒服服过日子就行了。可是在大兴法院却有着这样一些不惑之年仍奋力工作在一线的女法官们,她们努力活出了自己的人生境界,刑庭的秦亚梅就是她们中的一员。

    秦亚梅曾承办过原大兴区某镇副镇长等人诈骗、滥用职权、企业人员受贿案。为了办好这起影响很大、备受媒体关注、上级部门督办的案件,秦亚梅不分白天黑夜,加班加点地查阅案卷,分析案情,拟订阅卷笔录,翻阅相关法律资料,撰写案件分析和汇报材料,最终历经两次开庭,八次研究汇报,终于在审理期限内对各被告人做出了正确的定罪、量刑,使三名犯罪分子得到了法律的制裁,给集体挽回了大部分经济损失。

    而在此期间,她还审理着另一起涉案金额20万元的诈骗案。此案案情复杂,被告人到庭后做无罪供述,辩护人进行无罪辩护,证人证言之间证实的内容相互不一。为此,她在认真阅卷、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充分听取被告人陈述、辩护人辩护意见和证人证言。庭审后,她又与合议庭成员认真将证据、口供一一比对,最终用完整的证据链条证实了被告人有罪,故对其做出有罪判决,二审法院也维持了这一判决,使被告人得到了应有的惩处。

    这是秦亚梅主要负责审理的经济犯罪案件中的两起案件。这类案件案情复杂、头绪纷乱、被告人多有翻供现象,所以她在积累丰富办案经验的同时,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了法律专业本科班的学习,审理中又将女法官认真负责、全面细致的作风发挥得淋漓尽致,通过细心揣摩被告人心理,运用充分证据,正确定罪量刑,真正实现了刑事审判的不枉不纵。

    ——她就是这样勤奋地工作着、学习着、拼搏着!

    在秦亚梅审理的一起伤害致人死亡案件中,起初双方当事人见面如见仇人。于是她不厌其烦地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给双方摆事实,讲道理,分清是非。针对被告人到案后认罪服法并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的情况,她一方面认真做被告人的赔偿工作,一方面明确指出被害人在本案发生过程中存在的重大过错。经过她不懈的努力,被告人最终在规定的期限内交齐了全部赔偿款,并当庭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一再表示对不起被害人的家属,一定认罪服法,重新做人,好好改造,回报社会。此案的审理既使被害人一方得到了相应的经济赔偿,使被告人一方依法受到制裁,又通过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和解使案件得到了良性的解决,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作为一名有着十几年审判经验的法官,秦亚梅的心中始终装“自律”二字。在她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当事人家属偷偷掏出一个信封交给她,并悄声说:“表示一下,请多关照。”她毫不犹豫地当即打开,原来里面是2000元人民币,她非常严肃地将钱退给当事人的家属,并批评了他的这种错误行为。多年来,秦亚梅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使裁判权,以自己的行动升华了人生的境界!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陈思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胸前的天平 ·傅雪梅:女法官的信访情
·女法官程爱民的爱民情怀 ·华美无饰撒芬芳
·母亲河畔好法官 ·馨香屡屡系法魂 铿锵玫瑰胜须眉
·情铸天平终无悔 ·“我们是公正的,请你放心”
·心有柔情解民忧 ·一位军嫂好法官
·只有案结事了才能让当事人口服心服 ·苏州女法官亮剑
·南充女法官助当事人子女千里寻母 ·她用心描绘美丽人生
·青海女法官协会召开第三届第四次理事会 ·地震发生后她靠前指挥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